交通無障礙是基本人權不是福利

 

拿我們的稅金提供歧視我們的服務!!
無障礙計程車漫天喊價,主管機關卸責助長加價歪風

文/林君潔

計程車搭車處招牌。Photo by drpavloff

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無障礙交通服務及設施」之精神。Photo by drpavloff

2014年3月17日我的好友驟逝,3月22日是她的告別式,前一天我好不容易叫到無障礙計程車去第二殯儀館,原本是打給A司機,但他沒有空所以介紹B司機給我,說可以載,但報完地址後,電話另一頭的A司機說:「因為是專門幫你調車,所以要再加100元可以嗎?」我:「為什麼要加100元?我和大家一樣搭計程車,為什麼要多加我錢?」對方:「那這樣可能沒辦法載你哦。不好意思。」 我:「為什麼要多加錢!我明天要是很重要的告別式要去第二殯儀館!你這樣問我,我能說不行加100元嗎??」對方:「痾~好~那⋯我幫你問問看司機。」後來A司機說可以載。結果早上七點多車子一直沒來,我知道,我被放鴿子了。於是我從麟光捷運站,在十幾度的寒風中,含淚獨自開著電動輪椅走了快半個小時才到第二殯儀館。

這就是身為電動輪椅使用者身在台北市經常遭到的待遇,而這種黑市計程車的歪風已經延燒到中南部去,許多縣市都開始有樣學樣,造成不得不用車的人必須付出比一般人昂貴的費用。

無障礙計程車有被賦予它的任務和使命,接受了政府的部分補助,以提供無障礙行動服務給需要的人。一般人的行動有許多選擇,可以自行開車、騎車、搭公車、客運、計程車,障礙者的選擇及機會是相對非常地少的,但卻被司機利用這一點,將無障礙車子之特殊性拿來當作加價的籌碼及工具,以補貼自己營運上的虧損,將服務問題轉嫁到障礙者身上,最過分的是,將此服務委辦經營出去的主管機關對此現象僅處罰司機9000元了事,這樣的作法並沒有抑止惡性加價,事經一年,受害案例依然到處出現,無障礙計程車已轉為地下招呼中心,由司機們形成連絡網相互介紹「好生意」,大部分的車子早已包日旅遊或機場接送,每日行程排得滿滿滿,很多平日想要用車的單程或短距離旅客皆難以招到車子搭乘。又或者產生另一個現象:只要好說話,肯灑錢的人就容易取得服務。

主管機關對於整體服務問題處理消極,近日又竟宣稱「為鼓勵司機投入經營無障礙計程車,同時也考量到司機服務行動不便乘客時,需額外付出較多的時間及勞務成本,將於春節後對需要使用斜坡板之乘客,每趙加收50元服務費」這已經嚴重違反了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中「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享有無障礙交通服務及設施」之精神。去年12月3日「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施行法」已經生效,我們政府應該不要再開倒車,這個行動無礙不是福利,請不要什麼都推給社會局,這是所有人要面對及負起的責任,公部門各局處單位應編列實踐障礙者人權的經費並提供有效的服務,勇於面對自己的責任與問題,出面解決漫天喊價毫無規律之亂象。(本文作者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臉書帳號為Chun Chieh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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