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淑蘭
走過人生幽谷,成為新造的人
失明初期,我經常處於人格衝突的狀況,因為明眼時的自己十分獨立,事事不假他人之手;但失明後處處仰賴別人幫忙,實在非常不習慣。當時自己非常緬懷明眼時代,因此新生失明者的聲音常被刻意忽視或掩蓋。自己無法自處,所以孤單與落寞就如影隨形讓人窒息。那種無人瞭解的心境,猶如一個人走在死蔭幽谷中,四周高山環繞,找不到任何出口。
隨著時間流轉,過去高標準的我漸露疲態,走入教會後,發現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重擔,使我有勇氣讓別人知道我的難處,而那失明的新生兒逐漸有更多的機會表達立場、需求並抒發情緒,「自我接納殘障」的階段於焉開展。以視障者心理適應歷程而言,我已走過了初期的「創傷」、「驚訝與否定」、「悲傷與退縮」、「屈服與沮喪」等負向階段,而開始往「重新評估與再肯定」的階段邁進(Tuttle,1984)。
接著,我進行一連串的學習,全方位的進行定向行動、生活自理、盲用電腦、按摩技術、復健諮商、成人教育等,以期達到心理重建和生活重建的目標。由此可說,我於失明後總共花了十年的時間來走「重新評估與再肯定」及「克服與行動」的階段。目前,我相當滿意自己在教學、研究、演講、倡議等各方面的投入,並期許自己能架起明眼人和視障者間溝通的橋樑,讓雙方能在差異中彼此包容,建立共融的社會。
回想過去漫長的時光,我由深怕別人知道自己眼睛不好,進展到不怕別人知道我是一位盲人,最後發展到就怕別人不知道。此時我深刻感受明眼的自己已死,如今活著的,不再是陳舊、自以為是的舊我,而是走過死蔭幽谷、重生的新我。聖經上記載著:「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4:21-24)我有幸能親身經歷此種重生和新生的過程,這真是難得的生命體驗啊!
尋獲生命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
初盲的階段,我的心情非常低落,首先面臨日常生活的困境,每天無法獨立出門,過著等吃、等睡、等死的三等生活,當時的感覺如同處於生命中的黑暗驟雨,手足無措。接著,進入自我否定期,除了抗拒失明的事實外,午夜夢迴時常自問:「在如此不堪和不便的光景下,存在的價值為何?」同時因著家人和親友,不知如何與失明的我相處,更使我身陷幽暗的深淵中,不可自拔。
還好有一位鄰居看出我的困境,引領我進入教會接受信仰。在無私的分享中,我逐漸體悟:「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每個人都有他獨特的生命課題有待突破。如果失明是不可逆的事實,那我要如何面對呢?是否應該積極的學習如何與盲共存呢?」抱著如此決心,我跨入學習與重建的歷程,然後驚訝的發現,在過去的觀念中,一個人的生涯大約可分為三個階段,年輕時在校學習,畢業後進入職場就業,年老時從職場退休。隨著時代的快速變遷,這樣的生涯模式已不足以因應各樣變化,有愈來愈多的人進入職場後仍繼續在職教育,以具備第二專長,或是在工作中有更好的表現;甚或進入職場一段時間後覺得與自身的興趣或性向不合,於是離職進入校園繼續深造;也有退休的銀髮族為了實現年輕時未完成的夢想,積極在社區大學中學習。換言之,生涯發展趨勢已不是單純的直線前進,是呈現多元、迂迴的狀況。一生中的任何時刻都有可能重新學習,而我為了因應喪失的視力,當然得劍及履及,四處拜師學藝。忙碌學習之餘,也就無暇自怨自艾,自嘆毫無存在價值了!
重建生活自理、定向行動、讀寫及溝通能力之後,我有幸進入高等學府繼續深造。於構思博士論文期間,閱覽了Dr. Frankl的意義治療法理論。該理論的基礎是一種生命哲學,相信人有自由的意志和追尋生命意義的意志;其治療目標,是協助個人找到生命的意義,甚至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苦難時,也能藉由採取正向的態度,跨越生理、心理、環境和社會的限制,使生命展現最深刻的意義。Frankl主張生命的意義因人而異、因日而異,甚至因時而異。人們可藉由實現三種價值發現生命的意義,包括:創造性價值,如工作;體驗性價值,如愛人;及態度性價值,如罹患絕症時展現的正向態度。
如是觀之,當我接受失明的事實,開始體悟:失明並非意謂生命已到達終點;並因如此正向態度,實現了「態度性價值」。於「創造性價值」上,我藉著積極學習,重建生活自理、定向行動等,實踐此一價值的精義。當我及家人同心協力,共同度過生命的幽谷而重獲新生時,不也就實現了「體驗性價值」的涵義嗎?
在撰寫論文期間,因為閱讀大量文獻及從事研究的辛勞,難免漸露疲態,並自問:「以自己的年齡及失明的狀況,是否仍需汲汲營營?難道不能選擇安身立命,悠遊自在的度日?」為了抗衡此一負面思想,我再度省思,從事「成年失明者參與意義治療方案對生命意義感影響之研究」的意義為何?然後我頓悟了進行本研究,使自己浸潤於前人的研究與著作中,與其心靈交會;同時亦可將領受的心得運用於失明者身上。在此過程中,不就有了與人分享、愛人的「體驗性價值」嗎?在從事一連串的閱讀、寫作、溝通、設計方案、方案執行的過程中,自己不就有了「創造性價值」嗎?如若自己能正向看待失明經驗,能更同理成年失明者的感受,如此不是化苦難為祝福,實現「態度性價值」嗎?因此,進行此研究豈不是可以提升自己的生命意義感與層次嗎?感謝主,我雖然眼盲,但心不盲;且因為有明辨和反思的能力,所以深刻體會:因為愛,所以我存在;因為付出,所以我的生命有意義。
(作者46歲時全盲,是台灣第一位全盲後就讀的本土女博士,現為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系助理教授。本文摘錄自《人生瞎半場》一書第141~144頁,感謝「一品文化」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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