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叔叔不要欺負我!

(麥當勞歧視障礙者事件 身心障礙團體聯合抗議聲明)日前一名唐氏症女子到麥當勞高雄右昌店想買冰淇淋,卻遭到店家以影響生意為由,要求警方強制將女子帶走。店家以障礙之名,公然排斥障礙者,已侵犯障礙者人權。麥當勞總公司第一時間甚至表示未侵犯女子權益,不會道歉,顯示麥當勞縱容並允許其員工以歧視的態度對待身心障礙者。對於麥當勞公然歧視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團體聯合抗議,要求台灣麥當勞總經理出面道歉並回應以下四個訴求:

  1. 還原真相,公布店內錄影帶。
  2. 為歧視身心障礙者之行為,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
  3. 當面向受辱的王女士道歉。
  4. 加強員工教育,確保不再歧視身心障礙者。

據報載,6月21日上午11時許,高雄市楠梓警分局右昌派出所接獲麥當勞右昌店報案,指出店內有「流浪漢咆哮」,需要警方到場協助。警方到場後發現店家所指稱的「流浪漢」,只是一名患有唐氏症的王姓女子,當時她一個人窩在店內角落,並無吼叫鬧場或是攻擊他人的行為。但該店仍堅持要警方強制將王女帶走或就醫。事件經媒體披露後,麥當勞總公司否認該店失當行為,強調是為王女安全才報警處理,對於右昌店經理要求警方強制將人帶走,可能是溝通上的誤解,將再加強訓練。

王女到麥當勞消費,卻僅是因為她是障礙者,就遭到店家訴諸警力,要求將她強制驅離,這樣的行為絕非「溝通誤解」!警方觀察現場,並未發現王女有不適當的行為,而現場客人也指稱王女並未如店家所稱的咆哮鬧場。麥當勞只憑王女的障礙身分,斷定她會有脫序行為,明顯歧視障礙者,將所有的障礙者貼上失控的標籤。而麥當勞總公司對於分店的歧視行為,不但沒有譴責,第一時間還強調未侵犯王女的權益。麥當勞總公司的言行,已嚴重侵犯障礙者的人權,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五條平等和不歧視、第十七條保護人身完整性,同時亦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麥當勞一再自詡企業責任,然而在這一個事件上,我們看不到麥當勞官網上強調的「引進全球最完整制度與高標準」,麥當勞在台灣連最基本的尊重人權都忽視,還允許旗下分店歧視障礙者,認同「障礙者」到麥當勞消費會「影響客人觀感」,麥當勞「以客為尊」的服務精神在此蕩然無存。這絕非是單一的突發事件,我們看到麥當勞總公司第一時間否認侵犯王女權益、拒絕道歉,顯示麥當勞總公司認同分店污名化唐氏症者、公然排斥障礙者的行為。對於麥當勞的歧視性行為,身心障礙團體聯合要求台灣麥當勞總經理應還原真相,當面向受辱的王女士與社會大眾道歉,並說明如何加強員工教育,確保此事不再發生。</p>

發起團體: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中華民國唐氏症關愛者協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本文照片由自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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