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學生也有權利參加校外教學

臺北市辦理校外教學
租用具有升降設備遊覽車事宜
2017-05-19李慶鋒於議會質詢

文字整理/林玉娟

李慶鋒:第二個也是跟校外教學,有關是針對我們很重視的這個共融式的學習,共融式的教育。我們臺北市的學校裡面,大概有超過一半普通班都有障度…障別不一的身心障礙的這個同學。那其實我們要考慮到共融的教育,除了學校裡面的教育,另外也有…一樣是校外教學。在校外教學的時候,有一些使用輪椅的身障學生,就相當的不方便,平常我們上下學的時候,有交通車可以接送,他本來是使用輪椅來移動,可是若他要去校外教學,你租用的遊覽車,沒有考量到使用輪椅的學生,他就必需要上下車就很不方便,就要家長陪同,抑或是讓人家覺得他好像增加了額外的困擾,所以局長你知道有升降有輪椅升降設備的遊覽車,其實市面上是有的啦。

局長:有,包括我們公車都有啊。

李慶鋒:是啊!平常我們處理低地板公車或是升降的這個巴士,其實就有這樣子的一個設備,並不是沒有,或市面沒有。而且我們自己教育局有編列預算。我們每一年都有編預算,你這個預算科目叫做「特教生交通車提供計畫」,每年大概都編了四千多萬左右,本來就有編列這個預算,你們的預算除了提供特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提供交通車的交通補助使用之外,本來對於如果你學校去租用有升降設備的遊覽車差額也可以補助,但是很可惜,你看看使用情況,103年度、104年度、105年度各計有 12……14個學校來申請這個補助,這個差額補助,總共花了個別花了十幾萬,總共識四十幾萬,你看才幾班?三年內總共是40班,三年內有40班來申請補助這個差額,是大家都不知道可以申請補助差額嗎?局長我跟您說,別的不提,光是國小,臺北市的國小,就有27個學生使用輪椅,國中有22名,高中有41名,這九十名學生,分佈在九十個班,為什麼只有……三年裡面只有40班來申請,是要做校外教學的時候,都不知道有這個經費可以申請?還是學校老師不知道?覺得嫌麻煩?還是因為簽准過程很麻煩?是什麼原因?局長?

局長:第一,我們來宣導啦,第二,我們就重新政策要求,一定要做,就不要讓他們自由申請,就政策要求要做!

李慶鋒:局長,我非常肯定你,這個已經…原先在我們的身權小組就有這樣的決議,我們在民國100年2011年裡面就有,因為有這樣的決議,我們局裡面去推動這樣的計畫,裡面就有這樣的東西,我們也發文去跟學校講,可是還是有這種情況,到底是什麼原因?學校嫌麻煩?老師嫌麻煩?申請很麻煩?那我們就政策性,我肯定你!辦理校外教學就一定要租用,你班上有…班上有使用輪椅的同學,只要他有意願參加,就去租用有升降,有輪椅升降設備的遊覽車啊,不要再專案申請了,好不好?!

局長:這個我們在政策要求。

李慶鋒:好。

局長:因為個別申請,有的就是會忘掉,所以我覺得說還是要政策要求。確實來督導。

李慶鋒:局裡面比較正式的來要求,不是只是宣導,每個學校,我學校班級裡面有身障的小朋友,有使用輪椅的小朋友,我就辦理校外教學就一定要租,好不好?除非他沒有意願,他沒有意願參加。可以嗎?局長?

局長:可以!

李慶鋒:好,這件事情馬上做好嗎?

局長:好!

 

Tags: , , , , ,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