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民國100年,台北市教育局已行文各級學校,說明將補助校外教學無障礙遊覽車租借費用,但仍有許多學校以不知情、希望家長陪同為由,把障礙生參與校外教學活動的交通問題丟給家長解決,或者以軟性勸退的方式,排除障礙生參加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的機會。為了全班和諧,障礙生被迫自己放棄參與活動的權利,或者在家長的協助下,進行一場「無法跟同班同學一起搭車、一起玩遊戲」的活動。數十年前教育現場如此,數十年後台灣的障礙生一樣沒有獲得同等的教育權,台灣的融合教育到底是在教「融合」還是在教「排除」?我們一起來了解障礙生、障礙家庭的經驗。
【DIN放送台】推行無障礙診所 保障障礙家庭就醫權利
【本期專題】不能一起玩的校外教學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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