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癲癇的精神障礙

文/何志培

  癲癇是一種常見的神經精神疾病,患病率約為3~4%,其中約一半以上病例開始於兒童期,於出生至4歲是發病的第一個高峰期,10~20歲為第二個發病高峰期。癲癇常引起兒童的精神和行為異常,Graham 和 Rutter 研究發現,癲癇患童發生精神症狀的機率是一般兒童的五倍,是其他身體疾病兒童的三倍。精神障礙可以為癲癇發作時的短暫性精神異常,也可表現為急性或慢性精神障礙。

  急性癲癇性精神障礙持續數日至數週,出現於抽搐發作前或發作後,或與每次發作無時間關聯。主要表現為癲癇性譫妄狀態,或為情緒不穩、短期的躁鬱狀態、精神分裂症樣子的症狀。

  慢性癲癇性精神障礙是指,在疾病發展過程中出現與癲癇發作無時間關係的精神異常,持續時間為數日或數年,以性格與行為的變化較多。例如患童容易激怒、衝動任性、控制能力差、活動增多、注意力障礙及攻擊行為,或敏感多疑、自我中心,或遲鈍、主動性差、依賴性強、固執、思考遲緩,有時因症狀類似過動症而造成誤診。部分兒童出現癲癇性智能減退,且與發病年齡、發作頻率、病程長短、有否腦損傷及發作類型有關。

  癲癇兒童出現上述精神障礙與下列因素有關:

  1. 原發性腦損傷:原有的腦損害在引起癲癇發作時也影響兒童的智能,廣泛性腦損傷與顳葉損傷容易產生精神症狀。
  2. 抽搐發作與腦電干擾:抽搐發作時造成腦缺氧,特別是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引起嚴重腦缺氧,繼而發生腦水腫,影響腦功能而使智能受損。癲癇病灶的長期異常放電可干擾周圍正常組織的功能,亦可引起精神症狀。Milner 發現,癲癇患童的左側顳葉病灶引起語言學習和保持障礙,右側顳葉病灶則引起快速視覺識別和圖像理解障礙。當切除病灶後癲癇可獲得控制及智能改善,惟上述障礙依舊存在。
  3. 社會心理因素:父母對兒童的態度以及兒童本身對疾病的反應,對精神症狀的出現有著重要的作用。兒童因本身疾病的存在而苦惱,對疾病不可預料的發作所產生的恐懼、害怕意識喪失後出現危險、認為有疾病而名聲不好、因為服用藥物後出現多毛及牙齦增生等副作用而苦惱等,都可成為精神壓力因素;兒童把疾病看得過分嚴重以及父母對兒童過分保護,把患童與正常兒童隔離;患童忽視疾病的危險性而不遵從醫囑進行治療,或家人對兒童疾病的忽視而不尋求積極治療,患童得不到應有的照顧。以上情況均可影響兒童的身心發展、疾病的恢復、智能活動以及教育的獲得。
  4. 抗抽搐藥物:部分癲癇性精神障礙是由抗癲癇藥物過量所致,或為正常治療量所產生的副作用。

  癲癇性精神障礙的診斷,主要是根據病程為發作性及有各種形式的癲癇發作病史、腦電圖異常等。有時須與兒童解離症、行為障礙以及精神分裂症鑑別,透過詳細的病史、神經系統檢查和腦電圖結果可資鑑別。對於癲癇性精神障礙的處理,首先要看是以什麼症狀為主以及產生精神症狀的可能原因,再制訂治療方案。治療這類兒童要取得家屬的配合,使其了解該病的知識,依照醫囑規律用藥,再遵從醫療原則,避免發生意外的前提下,儘量適應正常生活。

(作者為高雄市立凱旋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醫師。本文由「高雄市超越巔峰關懷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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