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放棄

文/張碧凰
 
  星期二下午的一點半,是與個案管理員固定會談的時間。昨天夜裡沒睡好,醒來時已十二點正。刷過牙後,匆匆的趕往「又一村」。

  「又一村」是台北市立療養院青少年日間留院的別稱,象徵著罹患精神病並非無可救藥和絕處逢生的復健信念。我因為在人際關係處理及衝動控制方面仍需加強,而且繼續完成學業有困難,一年前,被轉介到又一村接受復健訓練。
 
  我選擇走彩虹橋到又一村。我喜歡看彩虹橋(跨院區的高架人行道)靜靜的掛在(信義區)象山腰。我更喜歡站在彩虹橋上俯視台北盆地那種遼闊的感覺。巧的是在電梯裡遇上了我的個案管理員。
 
  個案管理員,簡稱為「個管員」,就是經紀人的意思。換句話說,你有任何大小事,都可以找他商量的那個人。
 
  個管員邀請我一起去看來福。
 
  下了彩虹橋,步出第二院區的大門,越過野花點點的草地,我們來到院區的圍牆。圍牆下,有一個小小的新墳。
 
  「來福就埋在這兒。」個管員摘下三朵黃色的野菊花放在墳上。
 
  來福是一隻忠義的狗。我們都見過牠,也知道很多關於牠的事。譬如說,牠不吃嗟來食;對狗朋友很有禮貌,雖然兇猛卻很寵愛小主人。
 
  最近一個月,來福病了,肚子腫得像一顆籃球。狗醫生明明說沒希望了,牠的主人卻仍然帶著牠去打針、灌藥,還天天餵牠最喜歡的紅燒肉。
 
  個管員說,這種「永不放棄」的精神就像母親獨自照顧中風的外公和我們兄弟兩人一樣……
 
  但是,昨天夜裡,來福還是死了!
 
  我心裡有點兒難過。
 
  我想到我們家的小狗。牠沒有名字,也不需要看家,卻有另一項任務:當我的出氣筒——母親打我,我踢小狗。
 
  其實,母親並不是那種會虐待孩子的媽媽。
 
  自從五年前父親消失後,很多的工作就落在母親身上。母親說,再怎麼苦,她都會撐下去,絕不會再讓我們被送到寄養家庭。
 
  我從來不提關於寄養家庭的事。不過,我敢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孩子願意住到一個陌生的家。
 
  小學三年級以前,我的家庭和功課都還算正常。九歲隨父母移民奧地利,做餐館生意。母親因為與父親衝突,獨自返台。
 
  一年後,餐館生意失敗,父親帶著我和弟弟回台,找不到母親行蹤,我與弟弟被送到寄養家庭。隔年找到母親,父親將我們兄弟交由母親照顧,離家不知去向,我們仍在寄養家庭,直到12歲才搬至台北與母親同住。由於更換寄養家庭,小學共換六個學校,成績都是全班最後的。
 
  因為對念書沒興趣,操行成績不及格,在國中一年級時休學,並開始了精神科的治療,直到一年前,才被轉介到又一村。
 
  記得剛到又一村時,正逢舉辦「春之旅」。個管員邀請我參加。平常我很少出席又一村的,我不喜歡學校,也不喜歡醫院。然而,又一村卻是一個很像學校,也像醫院的地方。
 
  「『邀請』?別笑死人哪!我都已經15歲了,都嘛被叫來叫去。正確的說,應該是被罵來罵去才對。」
 
  「沒錯,我邀請你參加。」個管員再說一次。
 
  那時候,我身上沒錢,她還借我報名費,也不擔心我不還。郊遊當天早上八點正,我出現在又一村的大門。
 
  「看到你來,我好高興。現在,我明白,如果你答應我的事,你就會辦到。」
 
  本來不就應該是這樣的嗎?只是,我在做決定的過程都會想很久,我很想做個乖小孩、好孩子,所以,我會很認真的考慮自己可不可以做到。但是,大人總是在我還沒想清楚之前,就幫我做了決定。接著,又批評我不負責任。日子久了以後,我就變成問題小孩、壞學生、過動兒、躁鬱症、精神分裂症,甚至被關進精神科病房……
 
  在遊覽車上,一群小護士熱心的帶著大夥傳手帕輪唱歌,勾起我六年前的回憶。
 
  「如果你不想唱歌,我可以代你唱。但是,你把手帕用力扔到前座,會讓別人以為你要打人。」坐在我身邊的個管員提醒我。
 
  我不是要打人,我只是想起一些往事。
 
  六年前,在奧地利念書的時候。有一天,同學們都不進教室,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好遠好遠的路,最後我才知道原來那天是郊遊。在奧地利,我希望聽到國語;回台灣後,我卻又聽不太懂國語,真是奇怪。不過,我真的不知道郊遊是什麼。
 
  「謝謝你願意把不愉快的經驗告訴我,這是需要勇氣的。」個管員建議把又一村發給我的飲料、點心放進她的背包裡,因為我什麼也沒帶。
 
  為了表示感激,那一天,我決定幫她背背包。
 
  接下來的日子,為了邀請我出席又一村,她幫我爭取到一個工作機會,教我接聽電話、留言、到各科室跑公文,一字又一字地,一遍又一遍的教,當然她得替我背書。
 
  有一天,我那消失了五年的父親突然又出現了。見到他該是高興的,母親卻和他大吵一架。然後,他又不見了。父親走後,母親顯然在後悔,她擔心他受到傷害,要我打電話安慰父親。
 
  遵照母親的交待後,母親卻又生氣的罵我背叛,要我去投靠父親。
 
  我不明白背叛是什麼,我只是捨不得父親;同時也不想離開母親與弟弟。這個時候,我開始覺得自己生病了。
 
  「我了解那種矛盾的感覺。但那是不一樣的,你要學著去區分這二種不同的感覺。一種是對父親的愛,無關乎他負不負責任;另一種是對母親的體貼,想要幫忙母親解決問題的心情。」個管員說。
 
  七月中旬,母親要我在法庭上做證——父親惡意遺棄。
 
  我想,因為必須上法庭的緣故,我是真的病了——夜裡睡不著覺,耳朵裡老是聽到小狗的叫聲……
 
  個管員安排我住進急性病房,並解釋說,這是暫時的隔離,避免我捲入父母的衝突。
 
  我完全同意,即便會被當成瘋子。
 
  短期住院後,個管員邀請母親到醫院來參加家族治療。
  在家族治療裡,母親和我要學習的是:在愛一個人的同時,有些時候可以向對方說「不」,而不需要覺得愧疚。
 
  「雖然這是一條漫漫長路,不過,我對你和你母親有信心……」個管員說。
 
(本文作者為台北市立療養院「又一村青少年日間留院」護理長。)
 

Tags: ,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