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培力,是一條長遠的路,但若沒有開始與堅持,就永遠無法抵達。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以下簡稱殘盟)為了將權利議題推廣給更多的身心障礙朋友認識,並使其落實於生活中,除了「標竿營」之外,也從2008年在內政部公益彩劵回饋金的補助下進行「Be Myself!促進身心障礙者自我增權及倡議計劃」,花了兩年的時間於全台各地辦理公民論壇和焦點團體蒐集資訊,並邀集多位專業工作者和身心障礙者共同編撰「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教材」。在身心障礙講師帶領下,2010到2012年獲得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支持,陸續辦理「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透過有系統且深入地探討權利議題,培力身心障礙者能自我增權、倡議。
「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最大的特色,在於所有的講師都是由身心障礙者進行講授與帶領,他們(講師)長久以來與社會互動的過程中,有許多和參與者相似的障礙經驗,因此除了能透過教材的內容讓參與者清楚權利內涵,更能從自身生命經驗分享,激發課堂上精采的討論。我們過去已針對精障、肢障、聽障、視障與顏損等五種障別、六個單位共同合作辦理「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註) 。在過去辦理權利課程的經驗中,我們發現許多身心障礙者長期處在被壓迫的情境中,形成習得的無助感,缺乏勇氣和自我權利觀念去表達自身的需求和想法,而我們希望能透過這個課程的辦理,開啟轉捩的契機!
許多團體與殘盟合作課程過後,發現服務對象開始轉變,他們開始和工作人員說出心中的想法、主動跟縣市政府反映遇到的障礙,並且更有勇氣面對生活中的不平等,成為權益倡議的行動者;許多曾參與的成員在課程後,也希望能和障礙同儕講師一樣,從權利概念的接受者,轉而成為推廣權利的傳播者。
本次的專題系列報導,邀請到Be Myself權利課程的資深同儕講師、合辦團體代表、課程成員以及透過培訓從成員進階成為講師的夥伴,來和大家聊聊什麼是Be Myself、怎麼進入Be Myself,而他們又如何在生活中Be Myself!(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註:Be Myself課程將權利議題生活化,課程一共分為九個單元,包含:「接納與認同、平等與尊重、性與親密關係、社區生活、教育、健康、休閒娛樂、工作、公民權利與政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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