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視而不見」,我要尊嚴

文/莊棋銘

 

作者身穿紫色T-shirt,頭上綁遊行標語頭帶,坐在電輪上,左手拿組織旗誌。

作者參加「2014視而不見,要尊嚴」障礙者大遊行照片。

這是我第四次參與「千障權益行動聯盟」每年固定一次的身障遊行。要問為甚麼?是甚麼動力讓我持續參與下去呢?我想是「群」的概念吧!記得在「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的國際研討會中,陽明大學的周月清老師曾慷慨激昂的問:「政策制定,障礙者的主體在哪裡?」我想,主體在於「群」,少了「群」的概念,問題永遠個人化,好像爭取到自己要的,就滿足了,少了機會平等的概念。也因為「某些人」只看重自己的福利有沒有,只想成就自己的成功,反而指責先鋒爭取權益的人,爭取權益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這種情況,恐怕真的是「良心障礙」「同理障礙」了。站在尊重差異性的觀點上,或許這種人也該拿個「缺乏同理他人困境」的手冊。除非我們看見他人,理解差異,連結需求,不然各個擊破,沒有「群」的力量,本來就弱勢的人,怎麼會有人在乎你個人的「主體」呢?

身為障礙者的我,很清楚障礙者要「走出來」爭取權益是非常不容易的。每天因障礙因素,使得生活自理,出門,與人溝通,會因各種障礙限制而有困難,何況站出來面對大眾眼光?而在台灣「權益」跟「特權」往往分不清楚,一般大眾未必能理解為甚麼我們需要站出來,爭取政府給的支持?

但台灣有一群身心障礙者,有感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爭取、保障,這幾年來並未因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歷經三次修改有所大幅度改善。因此,「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在2010年開始,每年一次身心障礙者大遊行。先後爭取如交通無障礙、資訊平權、教育平權、就業保障等不同主題。

曾經有人問我:「抗議有用嗎?反正政府都是派代表出來收一下陳情書,作個樣子,事後也不管你的困難。」但我都會以成功的例子回應。當年台北市在蓋捷運時,並沒有設計無障礙,是劉俠女士帶頭抗議,才讓無障礙設計放入捷運系統,至今台北、高雄、甚至於高鐵等新建大眾運輸系統都有方便的無障礙設施,許多輪椅族、娃娃車、老人家都可方便使用。一人倡議,千萬後人享受,是倡議者應該學習的胸襟。我向來主張:「越困難的事情,成功就越有價值。」民主、人權、權益保障每項都很艱難,需要時間催化,但如果達成都很值得喝采。

部分參與人士穿紫色t-shirt,半躺在馬上路。

 

今年的「視而不見,要尊嚴」遊行,強調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就業」對一般人來說,是成家立業的保障,是自我肯定,貢獻社會的方式。但自動化、快速化的現代社會,障礙者工作機會往往被「效率」導向思維所限制,使得很多重度障礙者,要找到工作非常困難,導致自信不足,經濟無法自主。有人批評,障礙者只要權益,不想付出勞動,但弔詭的是,卻沒有提供勞動機會,或者學習職場技能管道。在沒有學習計畫,培養職場能力狀況下,又怎能奢求有好的工作表現?障礙者是平凡人,應該驕傲的被看見、被重視。但也不該被視為超人,以「超越」障礙的空泛口號要求障礙者自行面對困難,實屬不切實際。

台灣有超過一百一十萬名身心障礙者,這群身心障礙者是你我的家人、朋友、左右鄰居、包括我們自己。我們散居在社會各個角落,每天面臨不同障礙、困難。我想,每年一次障礙遊行,雖然議題不同,族群有異,卻是連結百萬身心障礙者與親屬,關心身障議題社會之士的機會,可看見彼此不同,讓社會大眾看見我們也是社會一份子,不該被遺忘。「日久見我在」,終有累積能量到臨界點,成為改變制度的力量。改變制度跟政府思維前,障礙者要先學著改變自己。改變【凡事看見自己需求而已】的思維。唯有團結需求,連結權益,才能使障礙困難成為公共議題,獲得重視。十年後,當我們回顧這些年的遊行。我相信,大家會欣慰,這些年的努力是值得的。下一代人,會為我們的付出感到驕傲。

(作者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傳組長,本文同步刊登於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活力季刊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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