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視障朋友“看”電視?

文/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

感謝有聲書學會主管讓我參加這場由公共電視舉辦的「如何幫助視障朋友“看”電視? – 口述影像教育訓練」。這場演講是由美國知名的口述影像專家:Joel Snyder主講,他是美國口述影像協會的理事長,也是美國盲人協會口述影像計畫的主持人,從事口述影像已有近三十年的經驗。

本次演講的大意如下:口述影像被認為是一種文學藝術形式,要用最少文字、逼真的形容與豐富的想像力,描述出影像。口述影像有下列四個基本要素:

1.觀察。口述影像者必須仔細的觀察,並以幾個原則來敘述。首先是顏色,有許多視障者不是先天失明,因此描述出顏色還是可以讓他們理解並想像影片中的景色。其次是方向與形狀,需要運用指向性字眼,如上下左右,東西南北等描述出方位,並說出大小、圓形方形等形狀。第三是要善用比喻,ㄧ個生動的比喻能讓聽眾準確的想像出那個場景。

2.編輯。由於一個影片中可能有很多東西可以描述,因此一個有經驗的口述者,必須決定何者要描述,何者不要,這就需要編輯的技巧。編輯,即是刪去不需要的,留下精華的部份,抱持「少即是多」的原則,選擇何者不要描述。此外,不能加入口述影像者自己的價值判斷,只能以客觀的角度描述事實。例如當一個人跺腳,口述者不能說他”生氣的”跺腳,而是只能純粹描述動作。

3.語言,需要運用準確但富有想像力的文字,這考驗口述影像者的語言能力,另外簡潔有力,也是一個重點。例如一個小男孩把小鳥從地上撿起來的動作,可以用「抓」、「撿」、「提」等等,但老師舉的例子中用了”SCOOP”這個字,意思為像在挖冰淇淋一樣小心翼翼的把小鳥挖起來。

4.聲音技巧。口述影像者必須運用自己的聲音,適度的配合劇情的感情,例如劇情悲傷時,口述者不能太過歡樂,劇情是喜劇時也不能死氣沉沉。但要注意口述者不能演得太過,搶走演員的風采。

簡述完四個基本元素之後,老師繼續介紹口述影像在美國發展的現況,他說目前美國總統歐巴馬已經簽署了一個法案,規定美國前九大廣播電視公司,每週至少要播放4個小時的有口述影像的節目,之後還要逐漸增加播放的時數。

接著,如果進行的是現場口述影像,美國現在採用一種類似FM發送器的輔具,由口述影像者透過發送器進行口述影像,聲音透過無線耳機傳送到視障者的耳中。此外老師補充,口述影像不只可以給視障朋友收聽,對於語言學習者,以及正在學習單字的兒童來說,也是很有幫助的。例如以口述影像的方式閱讀一本童書,可以讓兒童聽到不同字彙來描述此書上的圖案,並訓練他們的聽力,間接增強對單字的記憶與語言的理解力。

最後,老師提到美國的口述影像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他說英國約有上千部DVD影片內含口述影像,但美國卻只有150幾片DVD。他期望未來美國能更重視此一領域。

聽完演講,也可以反省到台灣的現況,口述影像對台灣人來說仍是非常陌生的領域,希望台灣能有更多機構推動此一領域,造福視障者,而對於持續推動小眾閱聽市場的公共電視,除了給予肯定之外,也期望公視能製播更多優質的口述影像節目給視障朋友。最後引用Joel老師的一句話作為結尾:「身障者雖然身體上有障礙,但絕不能讓他們在文化接觸上也有障礙!」(本文為學會工作人員參與口述影像教育訓練後之心得分享,原文刊載於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部落格,感謝台灣數位有聲書推展學會慨允轉載,更多文章請至台灣數位有聲書部落格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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