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制度護你一生

文/大頭班長 整理

  你聽過信託契約嗎?你知道身心障礙朋友可以透過信託契約度而獲得經濟上的保障嗎?2000年6月30日通過信託法後,台灣的銀行可以依法執行信託業務,身心障礙朋友的經濟生活也可以透過信託的方式獲得照顧。但何謂信託?該如何辦理?大頭班長在這裏簡單地講給你聽。

  舉例來講,父母可將存款交由信任的個人或執行信託契約的金融機構代為保管,透過信託契約指定這筆存款的用途是用來照顧身心障礙子女,那子女就可以 獲得最基本的經濟保障。例如,阿勇的父母將200萬元現金交由蕃薯銀行定存,透過先前所設計的信託契約內容,要求蕃薯銀行將每年定存所得的利息12萬元按月撥入阿勇的戶頭,而蕃薯銀行只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阿雅的父母請阿雅的舅舅擔任「受託人」,每個月固定將阿雅父母名下房租收入的二分之一交給銀行定存,剩下的二分之一當阿雅的學費,並且請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擔任信託監察人,每個月派社工員到阿雅的住處了解阿雅的生活情況。

  信託制度在歐美國家行之有年,在台灣則尚未被廣泛接受,最主要的原因仍在於台灣人不習慣將錢財交給外人管理。不過,透過信託契約的執行,家有身心障礙者的父母倒是可以稍稍喘口氣,藉由信託來為身心障礙子女安排日往的經濟生活。

  信託制適合的對象以無行為能力的身心障礙者為主,如自閉症、智能不足、老年痴呆或精神障礙者,長期推動心智障礙者的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祕書 長孫一信表示,針對不同的個案會有不同內容的設計,為協助家長為孩子操作財物安全規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在全國培訓70位律師,同意依總會建議的收費標準協助家長簽訂契約;該會秘書處亦發展出相關工作表格,可以為家長進行初步說明,並提供具體建議。因此若您對信託契約有任何疑問,歡迎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祕書長孫一信先生連絡,連絡電話為 TEL:(02)2701-7271,E-mail:papmh@papmh.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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