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懷孕,卻意外當了母親

Photo by Myles Tan on Unsplash

 

文/小艾

「姑姑,妳覺得我要填哪個科系及學校好呢?」偉偉一臉疑惑地問。

「我怎麼知道你想唸什麼科系?你長大了,自己決定吧!」詩詩回。

 

詩詩是38歲的重度肢障者,這一生她沒有談過戀愛,更甭提婚姻及生子,當然也不會有叫男友或老公的人出現在她生命中。但老天爺卻和她開了好大的一個玩笑,衪派了一個小孩子給她,讓她扛起一份莫大的母職功課。

 

「姑姑,妳可不可以陪我去新學校報到?」偉偉央求著。

「好啦!我請假陪你去新學校報到。」

 

這時詩詩的腦海瞬間掉入一個時光機裡,把時間倒回到10多年前,那一場為了領養偉偉而打的官司。她的弟弟當時失業在家蹲,身負前妻留下的債務及一個2歲多的兒子-偉偉。眼看著偉偉即將入小學一年級了,詩詩的父母親不捨孫子落入別人家,更為重度肢障女兒來打算未來,既然詩詩無法走入一般正常人的結婚生子行列,不如為她領養個兒子,父母親幫她扶養這孩子到長大,這樣父母親若百年後也較安心這個身障女兒的年老生活。

偉偉和詩詩的「母子緣份」要從他的父母親離婚後,他才2歲多回來奶奶家開始算起,偉偉的生活起居及生活開銷都由爺爺、奶奶、眾多姑姑們、叔叔來互相支援他的費用及照顧他的勞務。當他入學幼稚園時是由詩詩騎殘障機車載送他上下課,聯絡簿也都是她在簽的,每逢假日就帶他出去玩,帶出門不知情的人都說他是她兒子。

為了解決偉偉入小學的學費,弟弟也同意小孩子給詩詩領養。她的身體檢查做了,房地契、工作在職證明都附上,她陪偉偉的日常照片也附上,甚至偉偉都在法庭上回答「我要給姑姑當兒子。」

照理說詩詩應該會勝訴的,因為她不止付出自己的真心照顧這孩子,她的生活及學歷諸多條件在在都比偉偉的生母優秀很多,但……這場官司仍是敗訴。

第一次開庭,法官傳喚偉偉的生母,而詩詩及生父、小孩不必到場。她在法庭上告訴法官說:「大姑的行動不便,她無法馬上去學校處理孩子的事情,我不同意出養給大姑。」這句話是生父事後從書記官口中得知的。

當詩詩聽到生母的這句話時,她的情緒有如火山爆發,當年她的弟弟及偉偉的生母同居住在家裡時,是她和父母親工作賺來的錢供他們吃喝,當時生母怎不說自己不該吃身障大姑的飯呢?(當時生母是沒工作的,而弟弟賺的也不多,根本扛不起一家的重擔。)

第二次開庭時,偉偉的生母看到詩詩及生父、孩子皆出席,她僅以一句:「我不同意孩子出養。」她的一句話抺煞了詩詩單純的心,詩詩從此學會什麼叫付出要適可而止,什麼叫防人之心不可無。當年詩詩的付出原來都被生母當作理所當然,沒收到她的回報就算了,現在還被她反咬一大口。

好吧!既然官司敗訴,詩詩也看破了,反正法律保障生母權益,那就讓生母來付錢養偉偉,結果她付個2年後,竟開始計較偉偉的生父有沒有付錢給偉偉,她就開始不來看偉偉,當然她的錢也就沒再付來了。(當時偉偉的生父再娶第二任太太,住在台南,他沒有和偉偉一起住,再後來也輾轉得知偉偉的生母再嫁人了。)

 

「姑姑,我要買捷運定期票,妳要給我錢。」偉偉大聲嚷嚷著。

「好~~等我領錢再給你。」詩詩回答他。

(目前生父給偉偉一個月三千元的生活費,而生母一毛錢也沒付。)

 

詩詩回想起這段往事忍不住笑了,當年的生氣、不滿、怨懟都消失殆盡了,她的內心真的很想對偉偉的生母說:「謝謝妳當年看不起我的肢體障礙,事實證明這孩子的童年時光及高職的入學日都是我陪伴他的,不是妳這位好手好腳的生母陪伴他到長大的。謝謝妳當年的不負責任才讓我有機會證明自己的實力在哪裡。」(當然偉偉在這幾年裡也承受了不少大人們的情緒,他成了無辜的受氣包。)

「你還在摸魚?都晚上11點了,還不去睡覺?」

詩詩正在催促著『她的兒子』-偉偉該上床睡覺了。

 

Tags: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