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量良心的尺度

文/陳昭如

 

從高鐵站下車一路趕到法院時,凱林媽媽在大廳裡像是正在與人交涉,旁邊站個扛著攝影機的人。凱林遠遠站在一邊,看來有些不知所措。

「怎麼回事啊?」我把媽媽拉到旁邊,低聲問道。

「就記者啊。唉,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媽媽一臉苦惱地說。

凱林媽媽是少數願意面對媒體的家長,也有過幾次受訪經驗。她曾在記者會聲淚俱下訴說內心的痛苦煎熬,也曾參加談話節目指責校方的推託卸責。這回是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從我們家一路跟拍到學校,然後又跟到法院來……我跟他們說不要再拍了好不好?這樣對小孩子不好,他們一直說不會啦,一定會上馬賽克。一台機器跟了我們半天了,我是覺得說已經拍那麼多,夠了啦。」

「他們是怎麼找上你的?」

「張萍說有記者要採訪家長,問我願不願意,我想說好啊,只要讓更多人知道學校的事,是沒有關係啦。可是這樣一直跟一直跟,我是覺得很誇張啦,以前的(記者)都不會這樣。」

記者應該沒有惡意,電視新聞不能只收音,沒有畫面,所以希望媽媽能站在攝影機前講點話,如果可以的話,順道也訪問凱林。他們再三保證,一定會盡到保護的責任,絕不會曝光,媽媽雖不情願,卻開不了口。

「如果你覺得不舒服,可以拒絕啊!」

「我答應過張萍跟慧嫻,只要需要我幫忙,我一定配合。」

「她們絕不希望你勉強自己。」

「我知道啦,可是我虧欠人本太多了。」媽媽是很重承諾的人。

這時記者又走過來說服媽媽,一面勸說,一面就逕自將麥克風往媽媽身上掛。媽媽勉為其難地戴上口罩,背對著攝影機,配合地說了一小段話。(張萍得知以後非常自責,要求對方將這段新聞畫面從網路上撤下來,對方也很配合地照辦了。)從頭到尾,她沒有失控,沒有情緒崩潰,只是客觀地描述事實。她怎麼能如此冷靜?

「沒有喔,剛開始的時候,我也是每次講每次哭,是到後來才慢慢習慣的。反正哭也不能解決問題。」她告訴我,很多家長也很想出來,可是不敢,怕被貼標籤,怕會害到小孩。「不像我啦,我是覺得又沒做什麼壞事,是沒有在怕的。如果不是怕會影響到小孩子的話,我才不要戴口罩、戴漁夫帽咧,看起來好好笑。」

雖然戴著帽子,外加口罩,但還是有鄰居認出凱林媽媽來,因為她美麗的髮型與戒指。

「ㄏヽㄡ,我簡直快昏去了!後來想想,那就是我啊,不然要怎麼辦?」

凱林媽媽很有正義感,也很有勇氣,因為凱林無法親上火線,她決定代子出征,也代替其他孩子及家長發聲。不過,像她這樣願意挺身而出的,是少數,多數當事者寧可選擇沉默,以免受到精神凌遲。

為什麼要說出來?把一切都說出來,好嗎?為什麼要把最私密的傷痛公諸於世?

我知道有孩子告訴爸爸自己被欺負, 爸爸跟他吵了一架; 他告訴媽媽, 媽媽要他別再提了。他很痛苦,必須找到宣洩的出口,於是偷偷告訴同學,老師知道了竟諷刺他說:「自己到處講,哪像受害啊?」

很多人對「受害者」有種純潔的、可憐的想像,認為他們必須是畏縮的、沉靜的,就算有愉悅也不能表現出來。這真是殘忍的要求。我永遠記得耀華聊起最愛的跑跑卡丁車時,臉上露出的興奮紅光,也不會忘記珊珊追著小旺又跑又跳開心的模樣。他們有時歡笑,有時快樂,不表示內心就沒有痛苦創傷。他們必須找到支撐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出身愛爾蘭勞工家庭的凱西‧歐拜恩(Kathy O’Beirne)從五歲就遭受凌虐及強暴。她年紀小,什麼都不敢講,可是長年慘痛的記憶憋在心裡,就像是隨時會爆發的火山一樣,讓她痛苦到想要自殺。直到長大成人,隱藏多年的傷口逐漸重見天日,她決定承認自己的無助與害怕:「我覺得應該公開自己的遭遇……我心裡在吶喊:公理正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是過日子的方法。」 (註1)

勇敢說出來, 有時是為了別人, 更多時候是為了自己。性侵倖存者米樂生‧ 柯林渥斯(Mi l l i cent Col l insworth)說:「性虐待或強暴的受害者就好像番祭的存活者,他們必須說出來,因為說出來的過程具有一種清淨作用,是對自我的再確定與肯定。 (註2) 」」作家南方朔曾用「疽化」 ( 註3) 這個概念, 說明受害者說出被性侵經驗的必要性─ 唯有讓傷痕腐熟爛盡地脫落,才可能長出新肉。

對年幼又有口難言的聽障生來說,「說出來」尤其重要,他們必須認識性侵是什麼,用言語或文字表達出來,才能解除罪惡感及羞恥感;他們必須感受痛苦、讓羞恥感成為過去,才能撫平內心的裂縫與空洞。這是他們讓痛苦被外界理解的機會,也是勇者才做得到的事。

然而很多(大)人卻不這麼想。他們嚴厲下達封口令,要孩子乖乖閉嘴,不要多說,否則會被看不起,一輩子抬不起頭來。這樣的擔心,這樣的猶豫,究竟是為了孩子著想,還是源於對真相的恐懼?或許,是真相太教人屏息、太教人不知所措了,我們還沒準備好傾聽孩子的聲音,寧可他們保持沉默。

打破沉默、揭發事實,是走向療癒的重要步驟。但也有人不以為然。

事發之初,官員便要人本「注重保密,不要造成任何人再度傷害」,也有聲障團體對於事件被媒體大幅報導「對學生的隱私權有深深的憂慮」,質疑「難道學生應該被二度傷害?」(註4)

人本有沒有保密?有沒有造成二度傷害?至少就我了解,他們保密功夫做得極好,不曾洩露學生身分,小元爸爸也說:「張萍很保護小孩,從來不提他們的名字,有些小孩是誰,連我都不知道。」

的確,如果揭露真相時態度不夠謹慎,方法不夠細膩,受害學生身分曝光,可能會成為一輩子洗刷不去的汙名。然而當性╱性侵被塑造成恥辱的印記,甚至被賦予道德的枷鎖,是否反而會成為受害者被控制的手段?正如史英說的:「有人說,我們可能會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我覺得不會,因為如果真的去接觸他們跟家長就會知道,沒有什麼傷害會把他們現在的處境傷得更重!」反倒是校方曾在接受平面媒體採訪時,透露不少足以辨識涉案學生的特徵,讓他的身分差點曝光。 (註5)

外界對公布真相的疑慮,倒非憑空想像。記者瘋狂追逐當事人,把他們的一舉一動變成賣點,將受害者的傷痛與淚水當作高潮,我們已經太熟悉了。聲暉聯合會祕書長江俊明指出,這是「台灣特殊教育一百二十年最大的傷害」「南部某特教學校,全台灣誰都知道他是什麼,但是我們又難以對號入座,這是我覺得媒體對我們不公平的地方。」 (註6)

公開,會對某些人造成傷害,不公開,會讓孩子繼續受害,到底該怎麼做?是難解的矛盾,也是價值的抉擇。人本不是不了解揭露事件的風險,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他們不得不有所取捨。其實以人本手上掌握的資料與證據,他們大可直接公布校名,也不會吃上誹謗官司,但他們沒這麼做,就是怕外界模糊焦點,把事件簡化成是「特教學校」「特教生」特有的問題。只是這樣的善意卻一直被媒體忽略,只是一再繞著受害人數、受害情節、家長的眼淚、人本的指責、校方的辯解等問題打轉,不斷地重複又重複,光看這些零星片段的報導,既無助於了解事件全貌,也加深了校方對人本的惡感。

凱林媽媽談起上節目的經驗,也是語多感歎:「我覺得主持人對這個議題不熟,錄完節目以後我是有點後悔啦,我跟慧嫻說,怎麼好像都沒有講到重點?」廖慧嫻也說:「對啊,rundown的問題都不錯,怎麼後來都沒問?」

這也是人本的無奈:明知喜於獵奇的媒體可能抹除揭露事實的意義,最後只剩下雞零狗碎的閒言閒語,卻又不得不冒點風險,借力使力。每次開記者會,媒體便有如正義之士,疾言厲色控訴不義,可是過沒幾天,新聞價值消失了,正義便有如過季時尚,被徹底掩埋在新的流行裡,消失不見了。

一窩蜂的、簡化的報導只是無趣無聊,還不至於駭人;真正駭人的,是認真過頭、鍥而不捨的媒體。有記者從張萍那邊打探不到線索,竟透過臉書採訪到一位受害孩子,還好,孩子的照片打了馬賽克,一般人應該認不出來 (註7)。我急急發簡訊問孩子:

「你為什麼要答應接受採訪?」

他天真地回說:「因為你們都是好人呀!」

我很慶幸現在新聞的壽命都很短,並暗自禱告看過的人馬上忘掉。


註1:《地獄童年》,凱西.歐拜恩著,謝儀霏譯,台灣商務出版社,二○○六

註2:引自《暗夜倖存者》,徐璐,皇冠出版社,P.53,一九九八

註3:<祝福所有艱苦成長的孩子--代序二>,南方朔,徐璐《暗夜倖存者》,P.33,一九九八

註4:<學生隱私應在言論自由之上>,莫素娟,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聲暉聯合會新聞稿

註5:為避免讀者循線追查,在此我不引用、也不透露新聞出處。

註6:<特教學校性侵新聞處理孩子受害>,公視手語新聞,二○一一年十月七日

註7:同註5

(本文摘錄自《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第184~190頁,感謝「我們出版社」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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