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是迷路自己走出來的

雖然熱情的迷粉給了迷路一個「臺灣史上年紀最小插畫家」的封號,可是迷路對於這個「插畫家」的頭銜似乎連一點感覺也沒有。他覺得自己只是很單純地用畫畫記錄下尋常的小日子罷了。

迷路在每個成長階段的「志願」表述之中,也未曾出現過畫家這個選項,對他而言,畫畫只是他做得很好、很快樂的其中一件小事而已。

很多人認為,迷路小學畢業以後,媽媽應該替他找個有美術實驗班的國中升學才對。但是,我要令那些充滿好意的親友失望了,不願這麼做的原因,是由於「讓孩子練就更好的技法」向來不在我的選項之內,我反而擔心他被「逼真」與「完美」的框架束縛了天馬行空的想像力,追求純熟的技法與畫得「像」,實在不是件好事。風格是人格特質的彰顯,創造力只能在無拘無束的內在裡養成,而畫面講求的是情緒與感受的渲染力,倘若一幅畫只講求技巧,卻缺乏風格、創造力與情緒感受,那最終也只能淪為匠氣而已。

梵谷的畫之所以亙古流傳,是因為他以獨一無二的筆觸創造了獨一無二的情緒。在他的境界裡,你讀得到孤獨、寂寥,與抑鬱,卻找不到巧奪天工的精緻。夏卡爾的畫之所以美麗,美在畫面所傳達出來的熱戀與愛,沒人計較那些比例是否符合世界觀點。艾雪的畫之所以迷人,在於他把心裡那場超越現實的夢境落實於畫布,你絕對無法以理性角度來度量。

我知道即便我多麼努力地解釋著,仍會出現傳統派人士的反對之聲,也仍會有人認為:「既然愛畫,就要畫得好,既然想畫得好,就是要像,既然要像,就是得不斷地磨練技巧。」

不過畢卡索說過一句名言:「我曾經像拉斐爾那樣作畫,但是我卻花了終身的時間,去學習像孩子那樣畫畫。」一代大師畢卡索終其一生尋找風格的終點,直到年邁,才發現「做回孩子」才是藝術的制高點。他也曾對5歲的女兒說 :「妳是創作者,妳覺得好,就是好;妳若覺得不好,那就不好。妳,對自己創作的觀點,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在陪伴孩子的路上,我從不讓人們左右孩子的自由意志,他們自己覺得好、覺得發自內心的快樂,這才是重點。我能做的不是教導,而是放手。我要做的是不批評,只有欣賞。我能達成的,不是為他們尋找名師,而是替他們排除路障。

從他們幼兒階段,我就吃力地獨排眾議,過濾掉那些美其名為「美術」課,實則是不允許孩子思考,僅達到操練加工能力的「材料包課程」,也杜絕他們使用看起來像「畫畫」,實則只能訓練孩子服從框架的著色本。我還能辦到的,就是鼓勵他們盡情想像,然後大膽畫出自己的想像,不需打草稿、不需塗塗改改。打草稿是「大人擔心孩子呈現得不夠完美」之下的產物,但是藝術從來沒有對錯,也沒有標準答案,所以無論像與不像,孩子只要勇敢地做自己,那即是一百分的完美。就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陪伴,我們從來不講究技巧,技巧卻因著孩子鍾情於畫畫,自然而然地追上了手裡的筆,成就了迷路和爆走弟生動的繪畫表達能力。

如果未來他們想在藝術上追求更高的境界,他們定會摸索出一條自己的路,如果他們不想這麼做也很好啊!那終其一生,畫畫都會是種令人心神愉悅的消遣。身為父母,我們能做的真的不多,我們沒有資格當他們的老師,只能做個貼身隨扈。當他們年紀還小,還不具備捍衛創作自主的能力時,我一路努力捍衛著他們的純真,盡力排除一切似是而非的規範,清空路面之後,路,是孩子自己走出來的。

(迷路2005年出生,為重度ADD兒童(多動症注意力不集中主導型),可能是臺灣史上最幼齒的圖文作家。本文摘錄自《媽啊,一下迷路一下爆走》一書第124~127頁,感謝圓神出版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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