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上「瘋子」的帽子,「人」的模樣就消失了,
只剩下扁平、模糊的影子,以及疾病的標籤。
文/林玉娟
如果說社會對智能障礙者的刻板印象是「沒有能力」,那麼,對精神障礙者的則是將一切不符合社會期待的言行,都算在他們的帳上。2014年發生在台北捷運的隨機殺人案件,就是一例。嫌犯難以讓人理解的動機與無差別殺人的行為,一時間令整個社會風聲鶴唳,為了防堵類似事件的發生,政府單位下令調查與建立所謂「高危險群資料庫」,對象鎖定街友與精神病患,這一切是如此地理所當然。
再打開網頁瀏覽器,輸入「精神障礙」或「精神病」,搜尋引擎會自動補上「犯罪」或「強制送醫」,這樣的語詞連結好像也不讓人意外,媒體上的精神疾病、精神障礙形象,總是危險而暴力。缺乏中性或正面報導的前提下,民眾對精神障礙者的認識只剩下治安問題與社會隱憂。
社會的偏頗認識遇上精神障礙者執著的想法、行為或是因症狀(幻聽或幻覺)而來的舉止,讓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導致許多精神障礙者在社區和家庭生活時,因為不瞭解而遭受許多負面的態度甚至是暴力行為。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2012 年至2015 年6 月,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中,身心障礙者被害人以精神障礙最多,占31.09%。精神障礙者在社區、家庭無法得到正面對待,又被推出來流落街頭。精神障礙者要自立生活,更顯困難。
精神障礙者要自立生活大不易,原因之一就是來自社會的偏見與汙名化。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秘書長滕西華認為,汙名化與歧視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會反應在身體、心理、社會、經濟與文化各層面,它是集體的,個人的,也會是自我的。
扣上「瘋子」的帽子,「人」的模樣就消失了,只剩下扁平、模糊的影子,以及疾病的標籤。記得有一個精神障礙者曾經分享,每次當他因為工作上的壓力悶悶不樂時,他的母親總是認為,「啊,你又沒吃藥了!」他心裡不平的是,即使是一般人都會被工作壓力壓得喘不過氣而情緒低落,為什麼他就會被認為「你又發作了」?
接受社會偏見與汙名的不只是一般民眾,精神障礙者也接受了這些刻板印象,自我否定、自我懷疑的想法充塞腦袋,對自己與未來不抱期待,如影隨形的負面態度與想法,影響了精神障礙者的人際、社交、工作及家庭等日常生活。在社會汙名與自我汙名交相作用之下,精神障礙者漸漸忘了自己也是「人」。
社會和自我汙名的夾擊下,精神障礙者該如何擺脫這些負面態度與刻板印象,拾回自尊,從而自立生活?
掙脫汙名化的枷鎖
為了理解不同障礙者的生活,身心障礙聯盟於2010 年曾經邀請不同障別的身心障礙者,進行六場自立生活論壇,不同障礙類別有不同的生活煩惱,對精神障礙者來說,他們目前在生活上遇到的最大困難是汙名化與就業不易。一位障礙者分享他目前最大的希望,「就有穩定的工作,不然每次找工作都很難耶!老闆一知道我有病的話就馬上把我開除掉,而且還拿不到錢。」
精神障礙者要自立生活,最大的困境就在於社會加諸他們身上的汙名。因此,美國的精神障礙者權利運動,目標就是鎖定去汙名化。
社會學家高夫曼(E. Goffman)的知名著作《精神病院:論精神病患與其他被收容者的社會處境》,揭露了全控機構的非人性管理與如何剝奪了人本應具有的自我決定、自主性。這本書寫在1961 年,當時的美國精神病院收容人數爆增,地方政府財政不足,且一再傳出機構的非人性的照護與侵犯性的治療,揭開了去機構化運動。
但是,精神障礙者回到社區之後,汙名化的問題並未解決,社區復健資源也未到位。同時,他們在離開醫療機構之後,因為長期與外界的隔離,讓他們與社會斷裂,不會也不知道如何在社區生活。許多精神障障者又被丟進醫療機構,接受更多的「治療」。為了對抗加諸於精神疾病的歧視勢力,1948 年建立於美國紐約的活泉之家(Fountain House),所發展出的會所(clubhouse)成為精神障礙者克服重新回歸社會阻礙的基石。
另一方面,60 年代頻傳的強制住院、強制治療、緊身約束衣等非人性治療,加上人權運動的風起雲湧,逐漸發展出對生物醫學的全盤否定及對治療本身合法性的質疑,形成了「反精神醫學運動」(anti-psychiatrymovement)。例如高夫曼就認為精神疾病不是生物上的疾病所導致,而是被貼上汙名的標籤,並在許多人身上形成自我實現預言的作用。
當然,反精神醫學運動幫助我們重新思考人類社會中所謂的「正常」與「不正常」,理解這些價值判斷來自主流社會對於社會行為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會因歷史、社會與文化有所不同。但是,這樣的理論也未正視精神疾病患者正在經歷的痛苦,以及人面對失序所衍生的問題。
無論是草根組織發展出的會所,或是來自知識界自我反省促成的反精神醫學運動,都在強調去汙名對精神障礙者的重要性,以及服務提供者與整體社會對於障礙者和障礙者生活的想像有根本的轉變。這一點和智能障礙者的自我倡導運動是一樣的,強調當事人的自我倡導,精神障礙者運動的焦點更集中於反對非志願治療、自己決定接受什麼樣的服務,以及最重要的去汙名化。
在台灣,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有限,診斷也有標籤化、汙名化的意涵,造成許多人忌憚就醫。但精神疾病患者就是生病的「人」,我們卻只強調疾病、著眼於差異性,沒有看到的是,我們擁有很多的相似性,我們同樣都是人。
翻轉社會對障礙者生活的想像是自立生活運動的目標,盤根錯結的刻板印象與歧視,阻礙精神障礙者和你我一樣享有日常生活的權利。精神障礙者和心智障礙者一樣,推動自立生活必須要挑戰與打破沒有具體形象的社會態度。正因汙名與歧視來自文化的價值判斷,不是鐵板一塊,我們可以找到鬆動的細縫,這也是現在台灣目前有不同類型的社區照顧、社區支持服務,正在努力的方向。大家共同的目的地在於讓障礙者自我選擇、自我決定與自我負責。
(本文原載於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中時部落格「自立生活專刊」,更多文章歡迎至部落格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