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不要再當天使了,只想要基本人權

文/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常務理事李敏瑜

今天和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及其他各團體一起怒吼、發聲,第一次向政府訴求自己的需求,為自己和朋友發聲。

身障的名字已經跟著我快要四十一年了,三十幾年前我看到弟弟和妹妹可以自由地出入,我卻要面對窗戶和自己的房間,漫無目的的生活,曾經我問過身邊的朋友,為何會我不能和妳們一樣?為何會是我?一度輕生、自暴自棄的念頭,我相信很多身障者都有相同的想法,每次跟家人吵著要求學,家人總是說不放心,外面太危險了,會受到人欺負等等。

早期的台灣,身障者在就學方面,常常被同學和老師及學校排擠,學校的人總是跟家屬說:「本校沒收過殘障者,如果您的子女要在本校就讀,您要陪在她身邊上下課,如果沒有,要是發生危險,我們無法負責」等等言語,因此,障礙者往往不能和同年級的一起就學,要等弟弟或妹妹一起就讀,在校生活,往往沒有無障廁所,去廁所不方便,常常在校不敢喝水,造成身體的負擔,有的障礙者因為交通不便,連最基本的九年國民教育都沒有,只能在家自學,沒法和同儕一起求學,因此在人際關係上很大差別。

早期的障礙者只要唸到國中算是很高學歷了,在往上念高中職,要突破更大的難關,例如交通是一個阻礙,早期沒有低底盤公車和復康巴士,幾乎都是父母接送上下課,高中職離家太遠,父母工作上忙,因此唸完九年教育已經算是很幸運,但是國中畢業後,身障者依然關在家哩,不像現在那麼方便,不過現在的偏鄉地區,依然和六十、七十年(1970年、1980年代)一樣,要走出家門口很困難,依然關在家裡。

除了就學之外,很多障礙者家長幾乎都會把障礙者子女送進所謂的職訓中心或機構,希望障礙者有一技之長,家長們的希望,卻不是障礙者所期望的,「一技之長」這名詞不錯聽,但真的是,是「一技之長」?還是短期關在職訓中心或機構呢?職訓中心的訓練有期限,畢業之後呢?障礙者依然回到自己的世界。

拿我來說,1998年我的家人覺得我該有一技之長,於是帶著我去報名榮總的職訓班,在那邊確實看到各種不同的障礙,也認識不一樣障別,只是我不懂資訊班只開二個班級,有人數限制,瞬間額滿,其他冷門的縫紉和刻印之外,沒有別的選擇了,為了那個職訓,家人上下課接送,要不然就是花大筆錢坐計程車,當別人問我說有領甚麼社會資源和輔助等等,在我印象中沒有,畢竟政府把我排除在外,1999年職訓畢業後,學不到任何東西,依然待在家裏,不過職訓當中唯一學到推輪椅,醫生跟我宣布說要坐輪椅,因此學到如何推輪椅,自嘲是不錯的技能。

2002年家人拗不過我的求學意念,只好答應讓我去念高職,那三年卻是我最快樂的日子,同時也覺得是很有趣的事,國中時的學妹們,都變成我同學,我們一起度過三年,三年日子過得很快,2005年畢業後,我和妹妹共同經營咖啡廳,第一次接觸到人群,我卻害怕躲在裡面,當我面對客人時,一句話說不出來,後來,妹妹的國中同學說怕甚麼,客人又不會咬妳,勇敢去面對,說錯也沒關係,從那時候起,人際關係這門課才開始學習。

當我走出家門,用第一台的電動代步車騎在馬路上,路人看到我說:「妳好棒喔、妳好厲害喔、加油喔、妳是折翼的天使」等等的言語,我心裡OS說可不可以換一個台詞呢??聽得好煩,聽到都很懶得回應,只好微笑回應了,當時我根本沒做甚麼,只是閒閒在家附近閒晃,這樣也好棒?也厲害?真的讓我很無言。

 

12月3日國際身障日,障礙者齊聚衛福部抗議基本公民權未獲保障。攝影 李敏瑜

 

2010年我離開妹妹的經營團隊,又在家裡待了三年,後來聽了朋友建議再去職訓,這次讓我如願地選擇到高職念的本科職訓,在伊甸的職訓班,職訓老師常說你(妳)們都是折翼的天使,要一技之長、要證照等等的,在那我才知道一些社會的資源可以申請,將要畢業時,在寫自傳,寫到自己在妹妹的咖啡廳工作等等,結果就輔老師說,這不能算工作經驗,讓我很無言,只好呆呆地寫無經驗,當我要找工作時,家人一昧阻止說:「妳好好待在家裡就好,妳不知道外面多險惡、多可怕」,後來爺爺鼓勵我走出家門,買了電動輪椅,告訴我說勇敢走出去看世界,於是我騎著爺爺買的電動輪椅去求職面試,在面試過程中,有幾家企業說:「不好意思,妳的身高不符合本公司需求」,當職管員告訴一個坐輪椅的人說身高不符合被拒絕,瞬間我開始疑問說:「坐輪椅的人去面試要去考慮自己身高是否符合歧視規定?那履歷上我是否註明說身高沒有140以上請勿錄用?」當我面試成功時,公司人事告知我說:「妳要上廁所必須要走階梯,要小心路滑,如果跌倒或滑倒,公司不負責任」,在那家公司我待了二個多月,後來身體受不了而離職,因此我開始又跟職管員說我不找了,障礙者要就業,面臨到種種歧視,於是職管員說:「去自立生活協會走走」於是我走進協會。

很多企業和公家機關錄用身障者的比例往往不足,許多企業公司寧可被罰款,也不用拿罰款的金額去改善無障礙環境,總認為障礙者進入公司是一種障礙,反而卻忽略了真正的人才,即使錄用了障礙者,大部分的障礙者因身體無法負荷長期坐八個小時以上的辦公室,曾經有建議彈性去調整時數,但都被否決掉,使得障礙者在就業上遇到困難和歧視。

除了就業外,障礙者要去附近的小診所看診,真的所謂最近的距離卻是最遙遠的距離,可望不可進啊,遙不可及,非得去醫院消耗時間來等待看診,明明只是要看牙齒、看小感冒,牙醫、耳鼻喉科診所卻是階梯重重,現今政府實施,小病去附近小診所看病,親愛的政府,障礙者怎麼去附近的小診所看病?飛得進去?還是您們請了猛男來抬我們進診所?連最基本的看診機會都不給,別再呼籲說小病到小診所看了。

曾經我朋友問我居家服務怎樣申請?我告訴她說:「除非妳是活死人,社會局才會讓妳申請居家服務」,很多人以為這是玩笑話,可是這是事實,政府往往會推說,你(妳)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可以照顧,要不然你(你)家裡的經濟許可,去仲介那邊申請一個外勞就好,因此把居家服務這項資源否決掉。

我很好奇的是,障礙者父母不會年老嗎?難道障礙者的兄弟姊妹不用結婚,只要照顧我們就好,家人不用過正常的日子,我也相信,很多障礙者的家長都會煩惱說萬一我死了,障礙者的子女怎麼辦?不能拖累他(他)的兄弟姊妹們,有的會帶著障礙子女去自殺,每當障礙者父母帶著障礙子女去自殺,報導一出來,官員隨便一個出來講幾句官話,就算交代了,真的覺得台灣的障礙者沒有尊嚴生存。

身障者永遠和家屬綁再一起來,幾乎沒有自主權,更別說感情了,曾經說到自主權和感情,忘記哪個人回我一句話,妳都已經殘障了,還要甚麼自主權?別談甚麼感情了,我心裡OS,我只不過行動不便,不代表任何事都障礙。

現如今我才明白,家人所說的險惡和可怕是指甚麼了,險惡是政府剝奪障礙者的人權,可怕的是到處都是障礙,每當騎著電動輪椅,會擔心前面是否有路可過?路會不會平?公車是否會乘載等等。

障礙者要得不多,要的只是基本人權,不要再虛情假意地告訴障礙者說您們都天使,那我可以說當天使不能生存、沒有人權,只能當一個聽話的洋娃娃,我生在台灣,居然沒有一般人平等和待遇,CRPD在台灣是一個口號,政府只是給國際身障人權一個合約和交代而已,無論在就學、就醫、就業等等方面,並沒有落實去實施。(本文原載於李敏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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