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台灣反地雷運動的主要進展始於2000年3月,國防部官方代表重申,在台灣領土上不再使用、製造以及運輸地雷。
禁雷政策
1999年7月10日,當時台灣的副總統連戰表示:「在此,我宣佈中華民國政府將盡全力支援禁止地雷的製造、使用、儲存與運輸。」國防部官方代表重申,在台灣領土上不再使用、製造以及運輸地雷。台灣沒有資格簽署1997年「禁止人員殺傷地雷協約」,因為台灣非屬聯合國的成員。
基於台灣非政府組織,即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的持續努力,立法院曾舉辦了四場地雷的公聽會與記者會,它們的詳細情況如下:
- 1997年3月13日:記者會與公聽會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與立法委員陳清寶舉辦。
- 1998年5月15日:記者會由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舉辦。
- 1999年7月11日:承認反地雷條約公聽會與記者會由立法委員張旭成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主辦。
- 2001年3月27日:金門地雷公聽會與記者會由立法委員簡錫皆與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共同舉辦。
製造、運輸、儲存、使用
1999年3月,國防部官員向國際地雷監督組織表示,台灣已經停止使用與製造反人員地雷。過去,Hsing Hua公司曾複製了美國M16A1、M2A4、M3和M18A1地雷。
無證據顯示台灣曾出口反人員地雷。台灣1992年曾自美國進口36,747個反人員地雷,包括2,592 個可以分散的ADAM地雷。不清楚台灣是否還曾自其他國家進口地雷。台灣地雷庫存的詳細資料無法取得。(請參考地雷監督組織1999年有關金門地雷的詳細報告。)
國防部官員1999年3月向地雷監督表示,台灣已停止使用反人員地雷。
地雷問題
金門因為在戰略上處於重要地點,因此該島曾於1950年代廣泛的埋下地雷。前軍方人員曾說,其他小島,包括Tongyung、Yuchou、Liantou、Siyian、Urtong、Tatong也埋有地雷,不過埋藏最多地雷的乃屬金門。如同一則新聞報導所述:「金門受到地雷的荼毒已逾40個年頭。」地雷清除計劃機構報告稱:「沿海岸區的地雷尚未完全被清除。過去曾經發生數起涉及市民的地雷事故。本島目前正規劃為國家公園以吸引觀光客。然而,對當地居民而言,還有地雷未被清除是個嚴重的問題,這也會令觀光客裹足不前。」
掃雷行動
國防部在1996年1月至4月期間進行金門雷區的調查,並細分出兩個重點區域:(1) 西浦頭村的李光前廟鄰近埋有六個地雷,(2) 雙乳山與后盤村為雷區。
國防部決定在會計年度1998、1999與2000年委外進行地雷清除工作,合約價值新台幣304萬71萬6千元。
專業機構廓爾喀公司(SGS,Gurkha Services UK Ltd.)於1997年贏得新台幣4千7百萬元的合約,以清除西浦頭村一間寺廟前的雷區。該項除雷行動於1998年5月完成。SGS在1998年11月再度贏得合約,著手金門其他七個雷區的除雷工作,其中包括李光前廟(A區)鄰近埋藏的五個地雷、雙乳山雷區(B區)以及后盤村雷區(C區)。A區清除並廢棄地雷與未爆裝置的工作始於1998年12月15日,完成於1999年3月1日。C區的工作始於1999年2月17日,且完成於1999年4月13日。B區的工作則自1999年4月6日開始,而於1999年5月12日結束。
SGS在1999年6月的報告上陳述工作中所遭遇的困難,且建議成立一個國家地雷中心,以及進行擴及全國的除雷計劃。
在涵蓋了投標階段的整個計劃期間,中華民國的陸軍無法提供埋藏地雷與雷區的技術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埋藏地雷的地方與雷區可能遭遇到的地雷種類與數量、雷區佈雷的模式以及雷區的確實面積與地點等等。
未來一個減輕這些問題的方式就是讓國防部成立一間「國家地雷資料中心」。這樣的一個中心將可持有所有中華民國與雷區相關的詳細資料,也是以後進行合約編寫的技術資訊與資料的來源。所須的資料需由國防部所持有的研究資料中取得,或者由對確信佈雷的區域進行第二規模調查來獲取資料。
如果國防部採取全國性的除雷計劃,其中包含數個目前正在進行中的計劃與隨後跟進的計劃,則國防部可以節約開支。這種計劃的關鍵在於,以台灣地雷與未爆彈裝置問題確實程度的正確資料為本,採取一個長期的觀點。
2001年3月,國防部宣佈所有無用雷區已經除雷完畢,因台灣與中國關係仍不明朗,目前剩餘雷區仍有存在價值,然而,他們會重新評估其他位於金門與其他島嶼的有用雷區交由當地開發的可能性,其對象包括:金門自來水公司。台電電廠,金門港務局。其中金門自來水公司已於2001年2月清除附近雷區,民航局也在探勘中。為了建設水頭港與金門大橋,金門港務局已經以美金22萬4千545元委託英國貝爾克國際排雷公司(BACTEC),從2001年3月7日到7月底進行除雷。此外,台灣祖樹企業公司也與BACTEC簽約要求在金門島上除雷。
受害者救助
雖然沒有關於雷傷者的章節,1999年12月國防部發表了題為「對軍事造成民間傷亡賠償」指南,其中提及,發放對象為1949年到1981年6月30日間死亡與受傷者,但補償金以每人不多於90,000美元為限。
在2001年3月27日由簡錫皆立法委員與尹甸基金會主持的第三次金門地雷事件公聽會上,國防部副主任Far, Yan-Fur將軍宣佈已經確認13位雷傷者,且可以在2001年4月領到補償金。
伊甸基金會一直推動一系列名為「殘障愛心輪椅」的活動,超過3,200部輪椅已經捐贈給位於台灣、南韓、柬埔寨、馬來西亞、孟加拉、阿富汗、約旦與莫三比克等地的雷傷者。
(本文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於2000.11.21.於日本「Landmine Monitor及地雷論壇會議」中所發表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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