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優先事項和策略
需要確定長期和近期的目標。這些目標應反應當地的情況,並說明現有安排以及未來的發展和運用。根據參與和機會平等的原則規劃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可能需要對現有設施重新制訂方針。這並不是說在發展上述服務時,要忽視現有的傷殘復健方面的人員和機構;相反的,應儘可能利用新的或加強現有的負責身心障礙問題的全國委員會。這些委員會的作用應是鼓勵基層、區域和國家的發展和活動,幫助彙整情況和資源。為了在滿足身心障礙者的需要方面開創新領域,需要各種點子和解決辦法。
雖然,長期目標將是讓各種類別的身心障礙者在各個領域中的機會得到改善,但有限的資源可能得著重在某一特定領域。
改善城市和鄉村地區身心障礙者機會的策略,需要考慮到保健與教育設施的現有結構,以及經濟機會。
不要創立一個「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不論在都市發展高度專業化的服務,或是在邊緣村莊發展完全分散的「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都應考慮中間性的解決辦法。其中一個辦法就是發展地區或城鎮的小型資源中心,然後再擴展至鄰近的村莊。
雖然在機會平等運動推展的高峰期,可能會讓參與者興致勃勃,但需要確保領導人物或團體的長期參與。敦促身心障礙者或其親屬加入正在發展的議題運動或壓力團體時,可給予必要的激勵,確保他們能在此領域中持續努力。
行動重點應放在身心障礙者的專業團體方面,讓它們不但能促進身心障礙者的既有權益,並有能力參與機會平等的方案。
B、結合還是分離
根據「關於身心障礙者的世界行動綱領」,身心障礙者的服務應儘量在社會、保健、教育和勞工結構等範圍內加以提供。如果需要專業化的傷殘復健機構,則應確保身心障礙者儘早並持久的融入社會。
應仔細考慮現有的學校、保健設施等,是否能夠改進或加強,以滿足身心障礙者的需要,例如增添無障礙設施、特教班等。必要的軟硬體和組織上的改變容易做到,反而更需要支持和鼓勵,來改變社會大眾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成見。在某些情況下,一般性的公共設施可能設計粗糙,以致身心障礙者難以獲得需要的特殊服務。因此,當總體水準改善後,對身心障礙者的特殊服務應與一般性的服務相結合。如果特殊服務繼續存在下去,則身心障礙者將永遠被排除在一般社會生活之外。
有形的機構或安排較易於維持,不受政策或優先事項變化的影響,例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館的設立。另外,應確立一個對身心障礙者負有特殊責任的單位或職掌,防止在考慮其他問題時,忽略了身心障礙問題。
儘管非機構形式的支助服務應視為頭等重要的事項,但在身心障礙者不能獨立或與家庭一起生活的情況下,則可能長期或短期地需要一些住宅設施。
住宅選擇應考慮到身心障礙者充分參與社區正常生活的權利。因此,身心障礙成人或兒童的住處,應在鄰里範圍之內,讓他們的工作、教育和休閒活動都可以在社區內進行。
住宅之外的選擇,可包括短期照護的小型日托中心和一些實際的安排。
如果需要特殊學校,那麼學校的形式最好是走讀學校而不是住宿學校。
在一些國家中,人們生活在住宿學校或社區是極為普通的事情,不應將身心障礙者排除在外。
C、開發人力資源
傷殘復健和傷殘預防方面的培訓,是任何身心障礙方案成功的關鍵。除傷殘預防和狹義的傷殘復健外,身心障礙者機會平等的目標,意味著對身心障礙者看法的根本轉變。身心障礙者參與整個社會,以及參與管理為身心障礙者提供的服務,這對於培訓以及安排服務都有影響。培訓的要求,既涉及新增的人員,也涉及已從事有關身心障礙問題職業的人員。
為了鼓勵身心障礙兒童在普通學校就讀,師資培訓就必須把重點放在身心障礙兒童的需求方面。行政和輔助人員的諒解也很重要。應加強家長與教師間的合作,以獲得所有家長的支持。
一般性的培訓方案,例如,保健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和教師的培訓方案,須包括身心障礙的相關內容或單元。需要培訓更為專業的傷殘復健工作人員,例如,理療醫生、復健專家等,需進一步提升現有工作人員的水準。也許可編製一項共同的培訓內容,然後這項內容可作調整,以適用於各種不同的職業工作者和志願工作者。教學工作者、從事身心障礙者問題的專業人員以及身心障礙者本身,需要共同制訂這些培訓方案的課程表(英國公立大學的課程「社區中的身心障礙者」,就是身心障礙問題一般性課程的實例)。包括在綜合培訓中的課程內容可以包括:
a. 認識身心障礙問題的醫療和社會原因;
b. 發現和傷殘預防;
c. 傷殘復健的辦法;
d. 身心障礙者的參與;
d. 身心障礙問題的個人體驗。
重點應放在有關的社會問題上,不要僅僅放在醫療和技術方面。
為了確保受過專門培訓的工作人員繼續從事身心障礙問題的工作,應形成一個職業發展的體制。否則就有很多風險,有專門技術的工作人員很可能會離職,到具有更誘人的職業發展前景的工作領域去。應鼓勵成立職業團體,以加強職業特性和能力。
可在一些級別上整合身心障礙者本身的各種資源。身心障礙者組織在成立初期和日後的成長時期,都需要鼓勵和幫助。儘管政府的支持對於上述組織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身心障礙者自行決定何種形式的組織最符合他們的需要,這也是極為重要的。
除身心障礙者本身外,家庭和社區的成員也應參與,給予身心障礙者必要的援助。世界衛生組織的「以社區為基礎的傷殘復健」方式,就是一個很好的範例。其他方法還有發展家長支持網絡和由家長管理的身心障礙兒童設施。
為了在社區尋求人力資源,可在區域設立專職人員,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建立和發展他們自己的組織;或者,在組織社區方面,也可積極地運用志願者。
儘管一些輿論贊成職業性的和自願性的參與,但在許多情況下,這兩者在某種程度上的結合,將是最實際有效的方法。
D、行政管理
在國家方面,身心障礙者的相關事項應在有關部會內加以解決。但是,除非採取行政措施確保一定會重視身心障礙問題,否則,這些問題可能會在其他考慮之下而被忽視。應建立全國委員會或類似的機關來促進並執行各部會、政府機構和非政府組織內的活動。重要的是,上述協調委員會不應受制於任何特定的部門,而應有權直接參與最高級的決策機關。有關各方均應關心身心障礙者關心的問題。
在區域方面,也需要一個類似的協調機關,負責地區內的發展狀況。當地或地區的身心障礙者組織應參與決策。
在區域或地區方面,應決定由某個行政體系來援助和支助身心障礙者。民間機構為身心障礙者提供的服務,需要行政上的大力支持,以便有效且持續的推展工作。在社區的工作人員,無論是職業保健工作者、社會工作者還是志願者,都需要監督、支持、進修知識和技巧,以及財政的支持。
E、服務的資助
身心障礙者所需的服務,應儘量成為國家的一般性服務的部分。因此,這類服務的資助應列入經常預算,其資助的數額應至少與政府資助的其他服務相等。
必要時,應在部門預算中進行重新分配。但是,有些國家可能僅有極為有限的公共資金,不可能進行擴大或重新分配。因此,就必須考慮籌措其他資源,例如設置社會保險制度或特別基金。
如果服務是透過社會保險而不是從經常預算支付,這就意味著,身心障礙者個人的治療、輔助器械等費用,將由社會保險償付。改建學校或工作的環境,也可由社會保險的預算開支。但是,這是資助身心障礙者措施中相當複雜的一種方式,涉及高昂的行政費用。
可在專為社會目的的稅收基礎上,設立特別基金。回教國家的「天課」制度就是一例,它對某些類型的個人財產徵收宗教稅。這些資金重新分配給身心障礙者或其他為弱勢族群服務的個人或機構。
透過志願團體或政府的支持,可在國家或地方區域籌募資金。在任何情況下,募款活動都應避免把身心障礙者當作為憐憫對象而不是作為公民的侮辱性方式。有些國家設置國家信託基金來造福身心障礙者。儘管在許多國家中,志願募款比增加稅收更易為一般大眾接受,但身心障礙者卻可能不願因為施捨而不是一項權利來接受服務。
不應忘記,可以透過捐款或自助方案來資助小型項目或活動。如果在當地社區可以找到場所和人力,那麼開辦小規模日托中心或家庭工廠,生產有競爭力的當地物品。有身心障礙成員的若干家庭可共同合作。
以下一些機構在制訂身心障礙者方案和項目中,可以提供國際合作與援助:
a. 聯合國各組織;
b. 雙邊發展援助方案;
c. 政府間組織;
d. 國際非政府組織。
透過上述機構籌款,通常有一定期限,也會要求受援國逐漸加重參與度。可請各國提供部分資金、人員或建築物,以及對等的捐款。
但捐助機構有可能會要求配合自己的目標,要求授援國奉行對方所訂的政策,而不是支持該國身心障礙方案的目標。各國要確定自己的需要,按照「世界行動綱領」和「聯合國身心障礙者十年」的原則,將需要化為行動;各國應對自己的潛在資源作出評估,而不是接受外界的現成資源。
全國協調委員會的任務應是協調國際籌款機構的捐款,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
F、統計數字
關於身心障礙問題的統計數字和所面臨的困難,通常被視為一項優先問題。雖然需要並且希望收集資料以研究身心障礙者的狀況,但在將此確定為優先事項之前,應審慎從事。
即使在沒有取得身心障礙者的人數資料的情況下,通常也採取適當的行動。無論身心障礙者的人數是多是少,都可以先行改進物質環境或社會環境。事實上,改善身心障礙者設施或擴大服務範圍,可使從前不露面的族群現身。不能確定身心障礙問題的現況,部分原因就是由於身心障礙者被分隔和排除在社會的一般生活之外。
凡是收集身心障礙者的統計資料後,必須儘快制訂改善身心障礙者福利的行動方案。收集資料如果不是本著這個目的,只會拖延積極行動,對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將造成一種感覺,即他們正被審查但卻得不到任何形式的援助。
為了確保研究規劃符合他們的利益,身心障礙者及其組織應參與此項收集資料的計畫和執行工作。
G、訊息
缺乏訊息交流會嚴重妨礙身心障礙者協調方案的制訂。甚至在傷殘復健中只有少量零星的資源可以運用,也可能忽視此領域中其他團體類似的努力。在發展中國家,要獲得新近發展情況的資料可能特別困難,因為在那裡常常難以得到文獻和專業刊物。不僅是專業人員,就是較特殊的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都缺乏關於身心障礙問題的全面資料及資源,他們的處境也就難以改善。全國資料中心、訊息交換所或數據庫,這些將是改善身心障礙問題、傷殘復健以及機會平等的訊息流通的一項重要步驟,因此它應被視為優先重要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