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許淑絮
在我九歲時,母親就到國泰人壽上班,一上就是二十幾年。沒辦法啊,奶奶、父親、母親、大姊、二姊、我、四妹、五妹、弟弟加起來,家裡共九個人,只靠父親一個人的薪水是不夠開銷的。有時候父親沒工作可做,只靠母親一個人在家開美髮院也是不夠開銷,而且美髮院常常沒有生意可做。於是有一個陳伯父,將母親引進國泰人壽上班。
母親剛到國泰人壽上班時,當時有好幾件理賠案件,其中一件是客戶出車禍時死亡了,留下三個小孩子。這三個孩子本來沒錢可以辦喪事,國泰人壽公司將理賠金給他們,他們就有錢可以辦喪事,花不完的錢,還可以留著讓最小的兒子娶妻。母親覺得國泰是間大型人壽保險公司,真正做到保戶理賠;因為真正做到理賠,負起社會責任,是國人可依靠的人壽保險公司。如果大家找不到工作,尤其是熱愛保險工作的有志青年,歡迎加入國泰人壽,幫助需要幫助人的行列。
那時候母親覺得保險工作是有利他人,也有利自己的事業,還是幫助人的事業,是神聖的工作。母親說她最喜歡幫客戶服務,例如為客戶申請:結婚津貼、貸款、滿期金、年金、生育津貼、特定手術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小朋友的教育年金、理賠金,以及各種貸款,客戶都說母親服務好。客戶都說母親像財神爺一樣,客戶領到錢很高興,母親送錢也很高興。很高興,母親才會做二十幾年保險業的工作。
最初大伯父和父親很反對母親到國泰人壽上班。父親不放心母親一個人去上班,因為當時大伯父對父親說:「不要讓月卿一個人到國泰人壽上班,不到三個月,你就沒有太太了,小孩子也會沒有母親的。」(大伯父是怕母親去國泰上班會紅杏出牆)。大伯父是關心我們,也是好意的,但父親聽大伯父的話,就不讓母親去國泰人壽上班,父親跟母親因此為了這一件事情而常常吵架。
母親說:「我不會做壞事,請你放心。我如果會的話,我會自殺,因為人活在世間上就是要堂堂正正的做人,做事要腳踏實地。好事可以多做,壞事一項也不能做,因為我知道『紙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道理。」母親不會做壞事,父親就說:「好,妳如果非要上班不可的話,我就一毛錢也不給妳。」
母親也對大伯父說:「我不會做出讓你失面子的事。」為了這一件事情,父親跟蹤母親,還會偷偷的電話錄音,那時候母親做保險業很辛苦。有時候父親會將摩托車的鑰匙拿去藏起來,不讓母親騎摩托車上班。母親原本不知道跟蹤和電話錄音的事,一段時間之後,大伯父對父親說:「我有很多好朋友都說月卿的保險知識足夠又很有研究,服務又很親切。」父親也對大伯父說跟蹤和電話錄音的事。沒有問題了,父親才漸漸放心不再反對。後來父親將跟蹤的事情告訴母親,母親沒有生氣。
那時候沒車,只有摩托車做交通工具,當時汽車很貴,我們沒錢可買,直到有一天,父親跟會把會錢標起來,我們才有錢買新車,父親才開計程車。母親上班的時間才一小時半,其他時間都在外面宣傳保險的好處給大家聽。
我肚子餓的時候、要大小便的時間,就先打電話給母親,叫她回家。有時母親手機沒電,電話打不通,實在是等不及就尿下去。有時我會很生氣說:「妳的電話要丟掉啦,氣死我!」等到母親回家時,再幫我換衣服跟褲子,清洗地上的尿,幫我把輪椅的椅墊拿去清洗。我知道這是沒辦法的事情,誰叫我是這樣子的人——腳無法走路、手無法拿東西的人。
(作者為重度腦性麻痺患者,四肢萎縮,僅能靠一隻腳趾打電腦。她目前就讀雲林縣虎尾鎮「虎尾科技大學」二技假日班企業管理二年級,並榮獲周大觀文教基金會「2009年第12屆全球熱愛生命獎章」。本文轉載自《 面對陽光:2009》一書第68~72頁,感謝「周大觀文教基金會」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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