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99年6月底為止,台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身障者達106萬人,其中有45萬人為女性人口,這45萬的女性可能是女兒、姊妹、媽媽、媳婦、婆婆、妻子、主管、員工……或者,同時扮演著上述二種以上的角色。
不過,即便有45萬的人口,在內政部去年底為100年3月婦女節召開「全國婦女國是會議」的《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中,卻完全沒有任何談及提升身障女性的性別議題,彷彿台灣的身障女性處境、地位已完全沒有需要提升的問題。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身為一個身障的女性,在台灣這樣的社會中生活,出門上學、工作、逛街看電影、上餐館、社交活動、家庭生活完全順心如意無障礙嗎?
相信沒有人會認同這樣的說法。
根據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的「嘿!身心障礙者也是女人」一文中指出:
98年6月的統計男性身心障礙者就業者占26.6%,非勞動力68.0%;女性身心障礙者就業者占16.9%,非勞動力占79.7%;男性日薪為1,007元,女性僅有651元約為6成5。……身心障礙的女性在婚姻、家庭裏受到障礙與性別的雙重歧視,比一般女性更難獲得性別平權;她們仍然可以扮演母親或照顧者的角色,由於環境上的障礙,所以需要更多的關注,可是在這個主軸上呈現出來的身心障礙女姓,只是個需要福利、安全照護的獨身者,忽略身障女性和一般女人同樣會經歷的生命過程,足見對身障者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
本期專題「女人‧故事」邀請了五位身障女性,從自己的生命故事出發,告訴大眾她們是如何從外觀、生理、社會期待、婚姻家庭經營等各層面被世人所評論著,每一篇文章都呈現出台灣女性身障者的真實處境。
正如專題中作者GIGI所說的:在這個世代身為一個女性,好像要非常多元化才能生存,往往一個人要扮演許多種角色…………看看那麼多的角色在一般正常女性來說,就已經是一大挑戰,更何況是一位障礙女性。
但是,無論是工作能力、家庭經營或育兒能力,女性身障朋友最大的挑戰仍然來自於社會大眾對身障者的刻板印象,也就是這些刻板印象阻斷了身障女人和一般女人一樣的生命歷程。
何時,這個社會才能把身障女性朋友單純的當成一個女人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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