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者自我倡權議題(1)-性別議題

主持人:
曹愛蘭教授
與談人:
Kicki Nordströom 女士(瑞典)
Helen Meekosha 教授(澳洲)
Kwanruthai Savangsri 女士(泰國)

在「性別」議題上,來自泰國的Kwanruthai Savangsri 女士提醒大家,女性身心障礙者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因此給予她們一個包容的、無障礙的、落實人權的社會,人人都有平等不受歧視的機會,是極為重要的,而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以及非營利組織的主動性,也將會影響女性身心障礙者在國家中的發展及地位,因此適時的在議題上採取行動是必要的。

Ms. Kicki則提到了一個國家是否進步,並非取決於各項經濟上的指標,而是這個國家如何對待最弱勢的公民!社會上最弱勢的公民就是身心障礙的女性,在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六條,即點出了女性身心障礙者在所有社會中遭受多重歧視,她並引用了幾份的數據,作為強而有利的佐證:

  • 瑞典:針對女性身心障礙者的研究,結果顯示有50% 的女性身心障礙者曾遭受到男性的暴力及凌虐,而遭受到男性凌虐、威脅、施暴、性騷擾的不愉快經驗,亦有著極高的比例,因此也造成了有四成的女性身心障礙者曾經試圖或思考過自殺。
  • 美國:
    1. 奧瑞岡健康科學大學自決中心的研究調查亦指出67%的女性身心障礙者經歷過肢體凌虐,53%有被性虐待的經驗。
    2. 舊金山灣區的研究發現:80% 的女性身心障礙者在其生命中,遭受過至少一次的性虐待。
  • 加拿大:身心障礙女性網:51.1% 的女性身心障礙者以往曾經歷虐待或強暴。

面對了此嚴肅的議題,Ms. Kicki與來自澳洲的Prof. Helen採以彼此對話的方式來進行討論,除了女性身心障礙者易受暴外,若其依賴主要照顧者,受暴機率更大,這在過去是常被忽略的議題。

此外社會的迷思誤導身心障礙婦女不應該有性需求或談性、不能生兒育女、不能有家庭,故經常有身障婦女被強迫結紮。對於此現象Ms. Kicki與Prof. Helen都認為身障婦女不僅有其生存權,更應擁有對身體的自主權,身障者同樣有婚姻、人際關係、友情、家庭與生兒育女的需求,即便對於她們來說是辛苦與艱困的,但這是她們應有的權利,身心障礙者也要重視自己的需求,勇敢表達與接受挑戰。(本期專題文章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各講師專題演講內容歡迎至「e能網」下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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