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診所與大醫院

文/邱子瑜

 

在我求診之後不出幾年,這間小診所就疑似因為違法而關門大吉。很多年過去我才瞭解到,當下那樣晦暗的情景在我的生命裡是何等意義:在披頭散髮、白著一張臉的護士(當時還沒有護理師正名運動)為我注射類固醇的那一刻,宣告了接下來十二年的困獸之鬥。

在反覆發燒兩週之後,我和家人才像是如夢初醒,轉到本市最大的教學醫學中心去看診,家人後來對於第一晚的就醫決定也感到疑惑:「我也不知道那時候為什麼要帶妳去那個地方?」我不會說001是庸醫,頂多只能形容他是一個湮滅證據的小賊。在這一座兩端分別是不同命運時空的橋上,他撕碎了我的回程票。原本我可能只是在人間進行一趟冒險犯難的小旅行,終將變成一場陰與陽的穿梭,而且無法回頭,我只能一直、一直走進黑洞裡。抽血檢驗的日子、照X光的日子、在身體上瘋狂戳洞的日子,痛得走不動也睡不著的日子,永無止境。

我在醫療代號002這間大醫院裡面,陸續轉過急診、骨科、內科、家醫科,教學醫學中心設備完善、人才輩出,但所有人最後的結論都是「再觀察、再追蹤」。意即他們也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情才造成這種狀況。某次看診的時候,主治醫師交代我要當場做關節液培養,看看病因是不是細菌感染。在人來人往的急診室裡,一位護理師拉起白色遮簾將我的病床圍成一個棺材樣的長方形,我不知道怎麼會有這麼多人圍觀,幾位實習醫師在旁探頭觀察,但我似乎無法拒絕他們在場。其中一位住院醫師急忙走進來,從護理師手上接過長針,要我即刻露出大腿和陰部之間的鼠蹊部,他說他要把針刺進去抽關節液。

突然聽到這樣的指示,我真的很害怕,可是全部的人都在等,我只能勉強自己快點冷靜。醫護人員聯手壓開我的大腿,當第一針刺進去的時候,我就大喊了。長長的粗針在肉和骨盆裡面鑽來鑽去,住院醫師非常窘迫地尋找下手點。那種被侵犯的感覺好難受,我快要忍耐不住,心裡拚命掙扎著:「這是我的隱私,可不可以不要!」我知道抽關節液做檢查是必須的,可是滿腦子都是抗拒,好想保護自己,卻只能大叫,用力緊緊抓住家人的手。第一針好像刺錯地方了,所以住院醫師又刺進去第二次。全部結束以後,我哭著坐起來,手裡揣著揉成一團的衛生紙,眼睛盯著鼠蹊部的兩點針痕。

我很清楚知道這並不是無法忍受的痛,但是很詭異,也很丟臉。下個禮拜回診,醫生說檢查結果是「裡面沒有細菌」,所以病因依然是:「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也許是因為距離病發日已經過了十四天,細菌自生自滅了;也許是原本就沒有感染,也許是生長痛,也許是某某原因。但是不知道。沒有人知道。我已經被「處理過了」,所以大醫院裡每個接手的醫師都摸不著頭緒。

病歷上寫著:About 14 days ago, R hip p. before saw a LMD, giving her oral antibiotics, fever and p.settled. Then fever relapsed. three episodes of R hip p.(十四天前,右髖疼痛,曾求助地區型醫院,施以抗生素,發燒及疼痛緩和。之後再度發燒,三次右髖疼痛發作。)

我開始可以同理為什麼有些人一生病就堅持跑到大醫院去,不顧別人批評浪費醫療資源。在此之前,我看過很多人嘲笑生病的人大驚小怪、不尊重醫療分級,但人是肉做的,只有在身體健康、感到安全的時候,才有辦法揚著理性的旗幟說嘴。由於沒能感受到莫名生病時,因為恐懼而急速上升的心跳,思緒也不像包包裡亂成一團的耳機線,肩膀上沒有突如其來的僵硬感,內心還保有自信的餘裕,還是一個身心完整的正常人,所以篤定自己生病時可以憑著理性行事,還不曾體會一旦被誤診或沒有治療完全,帶著病根轉到大醫院,是沉重的壓力,責怪自己當初為什麼做了錯誤的決定。

當時正逢農曆新年,本來應該是喜氣洋洋的假期,長達一個多月的夜晚我卻都難以入眠。鼠蹊部一動就痛,整條右腿僵硬得很。那時候物理治療的資訊還不發達,我們沒有先冰敷後熱敷,或是什麼時候適合熱敷的觀念。在家走路的時候,我必須仰賴左腳。每當需要從床上坐起身的時候,我就得用手搬自己的右腿,慢慢移動到床沿。這個習慣,或者說是必要之惡,一直延續了好幾年,以至於如今雙手的手腕處有時會隱隱作痛。

面對專業醫療人士的束手無策,我和家人用自己的方式嘗試解決問題。吃002開的止痛藥無效,我就把暖暖包敷蓋在右側鼠蹊部和右腳膝蓋後方,會感覺舒服一點,可惜暖暖包的威力只能撐一下子,很快就沒用。有幾次篤信中醫的家人叫我泡熱水澡,因為他認定我一定是腳的「濕氣」太重,才會痛得走不動,我只要遵循古早自然療法,多多流汗把毒素排出來就可以了。泡完當下我確實感到比較放鬆,可是過幾個小時之後,腳的痛感又再度灼燒起來,而且更加嚴重。每個晚上,我就在開燈檢查、關燈疼痛的許多次循環之中殺掉時間,不曉得該怎樣才能舒服入睡,直到累得失去意識合上眼,卻又總是睡一下便痛醒。

從小到大,我沒有參加過任何體育校隊,右腿患部沒有紅腫、沒有發熱、沒有外力撞擊、近期沒有劇烈運動,所以包括我自己在內,所有的人都對我的腳感到非常不解。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遇到身體失能到需要別人貼身照護的狀況。家人常在半夜聽到我的呻吟或哭聲一起醒來,到房間裡探視我,摸摸我的頭、揉揉我的腿,可是也愛莫能助。

(作者於17歲罹患不明原因髖關節炎,經歷了12年不良於行的求醫歲月,直到進行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才終結所有痛苦。本文摘錄自《願受傷後能重新活一遍:記37個醫療代號,我的漫漫青春》一書第36~40頁,感謝「大田出版」 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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