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汙名不再。身心自在」的社會

遊行現場,障礙者拿著標語,希望保障精障者的工作權
文/劉麗茹

1113大遊行的slogan是「下個百年沒有障礙」,主要訴求是:

  1. 將「無障礙產業」發展列入候選人競選政見;
  2. 請各候選人將改善「特教生在學助理員」制度納入政見;
  3. 調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並建立建立津貼與補助的調整機制;
  4. 我們要求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讓身心障礙者在工作年資有15年,年滿50歲者得申請老年年金!

但是每個障別都有其特殊性,有其特殊福利需求。以精神障礙者來說,偏見、歧視和汙名,是最深也是嚴重的障礙!這種障礙來自於人們對精神疾病、對心理衛生全然的無知。但是非常遺憾的,我們看不到政府積極的作為,消弭社會大眾對於精障朋友厚重的障礙。

精障者被歧視的案例實在是不勝枚舉,從報章媒體在報導所謂的「疑似精神病患」傷人時明顯、聳動的標題就輕易的看出,報導者的心態是在明示暗示精神病患等於殺人犯!一般雇主不願意僱用精神障礙者也是肇因於媒體誇大的報導,早期的雇主會明白告訴我們的就業輔導員,不願意(或不敢)雇用精障朋友,後來有了就業歧視的相關罰則出來之後,雇主聰明的以「沒有職缺」為由,婉拒機障者進入職場,以避免受罰。

精神障礙家庭大多避談此事,深恐引來異樣的眼光,所以在親人朋友間,精神疾病也是一個隱晦的問題,由於社會刻板印象使然,父母也都會憂心,精障孩子的形象,會影響到其他手足的交友、婚姻狀況。如此負面心情與態度,往往不利於精障者的康復之路,因為愈願意面對,才愈容易獲得協助。

雖然,友會在1113遊行中喊出「保障精障者工作權」,但是我們認為「偏見、歧視與汙名」,更是精障者就業困難的禍首!於是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於11月13日在遊行隊伍中,以自製的「汙名不再、身心自在」、「歧視不再、身心康泰」海報,期待社會各界能夠知道,歧視、汙名是錯誤的,大家應該有懂得尊重與自己不一樣的人,從政府乃至社會各界,能夠、也願意了解精神疾病,進而尊重、接納精神障礙朋友。

精神醫學界早早就證明精神疾病係腦部病變所導致的,良好的醫療和後續的復健服務,可以促使精神障礙者有機會重新融入社會,創造自己的人生價值。友善的社會環境無法靠著偶爾的遊行、抗議而獲得改善,我們很需要政府跨部門合作,確實推動全民教育,因為,我們不知道,誰會是下一個不幸受精神疾病侵擾的人。讓每一位識字的國民,都能可清楚明白甚麼是精神疾病,都能夠清楚明白甚麼是心理衛生。讓每一位須要協助的精神障礙者,都能夠坦然無礙的說出自己的困境和需求,相信這會是一個美好而祥和的國家。(作者為臺北縣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照片由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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