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家宏
1994年(民國83年)的夏天,我在家裡附近的社區醫院出生了,整整比醫生說的預產期提前三個月。「早產」並沒有帶給我任何好處,空氣不會比較新鮮,時間仍舊繼續往前。接二連三的「始料未及」應該是我這二十多年生命中的最佳註解了。
我變成腦性麻痺的原因是「早產+缺氧導致我運動神經受損」。還記得媽媽跟我說的生產流程更是驚險,本來她該是全身麻醉的,但施打麻醉的劑量並不足夠,正當要剖腹時她居然還有知覺反應,大叫一聲好痛!醫生再緊急蓋上氧氣罩讓她徹底昏睡,然後繼續執行生產流程,隨後醫生也因為慌張而沒割好,讓我的左大腿留下一條長達八公分的疤痕!處理傷口的同時,卻因為時間差的關係而忽略頭部的保護造成缺氧(附註:這條疤痕並不是造成我腦麻的主要原因,是兩回事,但醫療上有瑕疵也是不爭的事實)。
當你看到這裡一定心想:「這也太鬼扯了吧!你們應該向接生的醫院索賠啊!」但大家記得嗎?二十多年前醫療設備和制度都不夠完善,就連大眾現在享有的「全民健保」也是在民國84年3月1日才有的!任何一項制度在草創時期一定都會先照顧到「普羅大眾」,而不是少數的「身心障礙人士」!再加上,當時對於腦性麻痺的認知和臨床案例都不夠深入,很難做個案分析和處理。如果連這些細節都做不到,怎麼可能再去要求醫院賠償?要找誰?醫生還說:「你能夠活下來就已經很偷笑了。」因此我們就沒有再對此事件做後續的追究了。在當下,家人只有「怎麼會這樣」的反應而已!
因為我是傷到「運動神經」,所以腦性麻痺在我身上留下的症狀是「肢體不協調、細膩度不佳和手寫字速度偏慢」。(這裡我要特別強調一下,即便都是腦麻的孩子,但在孩子身上留下的症狀不見得相同,所以沒有所謂腦麻都怎樣這回事!是需要被獨立看待的!)二十多年後的現在回頭看其他個案,我算是非常幸運的!比我更慘、更嚴重的患者還有更多,有些甚至還是多重障別(傷到視力、聽力或者根本沒辦法好好講一句話)。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做障別分級,才能夠將有限的資源做到最有效的分配。
隨後父母發現我的整體發展速度和其他同齡的小朋友落差甚大,在不放心的狀況下帶我到更大的教學醫院林口長庚(兒童院區)做更仔細的檢查,確診為腦性麻痺(附註:一開始幫我接生的社區醫院當時根本不認為我有問題)。但那時的我已經一歲半,錯過了黃金回復期。所以聽從醫生的建議也接受事實,二十多年的復健之路也就此展開!
如果要我說出這輩子活到現在的「貴人」。我想,除了養育我的父母親和政府在升學之路上的幫助外,應該就是協助我二十多年來持續進步的林口長庚復建醫療團隊了。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他們的協助,我就不會有還算健康的身體,也不可能走到現在!」
還記得一家人接受我是腦麻的事實以後,就選擇相信專業。在林口長庚兒童復健科的安排下,試圖透過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和語言治療「三管齊下」的方式來改善我的各方面。但一開始因為場地、時間和治療師的分配等因素我都必須考慮,安排上有些困難。但很幸運協調後我排到了時間,決定一個禮拜接受二次治療,每次完整的訓練都是一個小時起跳,試圖幫我找回該有的水平!
各位可能都有受傷或其他原因而復健的經驗,知道復健這回事並不是「你今天認真做,然後明天就會好的」!它必須是長期且不間斷的,更重要的是,病患和家屬必須和治療師建立「互信」與「長期合作」的關係,就以我自己來說,二十多年的復健生涯都在林口長庚度過,有著最好的資源和設備。更何況當時我連一點「會走路」的基礎都沒有啊!怎麼可能拒絕這個「被救」的機會呢?我永遠記得第一次復健開始前我根本是用「小狗爬」爬進治療室,那實在很丟臉。
治療室裡有著好多小孩的哭聲、機器的震動聲、治療師的催促聲、家長們「發自內心」的交談聲,還有好多好多我從來沒接受過的刺激。這樣的環境對我來說是陌生的,我會怕……怕自己沒辦法面對高強度的訓練、沒辦法達到治療師的要求、沒辦法面對我眼前的一切,雖然早期的復健療程一直都是媽媽陪伴在我身邊(也因此還得向公司請假排休),給了我最大的支持!(附註:國中以後因為我體型的關係則由爸爸開始帶)但當時的我年紀真的太小,身心靈各方面都還太脆弱,只能任由治療師們擺布。我再也承受不了這些壓力,最後,選擇用「嚎啕大哭」來宣洩當下的情緒。而這一哭,不是兩三天(次),而是長達三個月……多數的狀況更是「在還沒開始做復健之前,看到治療師的臉我就已經開始哭了」!治療師只能採用「剛柔並濟」的方式來讓我快點進入狀況。
(本書作者為腦性麻痺患者。本文摘錄自《慢飛天使X迷航之旅》一書第23~36頁,感謝「白象文化」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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