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肢體障礙員工的注意事項

文/莊贊靈

  肢體障礙者的障礙情形不一,可以適應的工作情境也不一樣,筆者建議,我們可從五方面的認識,來真正了解肢障員工:

每一個意念
  相信沒有人自願選擇成為身心障礙者,甚至需要每天柱著拐杖或推著輪椅才能行走,如遇到工作環境狹小、凌亂、濕滑,都會使他們裹足不前。所以我們除了認知他們外表上的差異外,環境是否能考量他們的需要、職務是否為他們體力所能勝任、我們僱用他的動機和目的是否正確、公司能否提供此類員工生涯規劃……,這一切從心裏生出的意念,我們必須先要問清楚自己。

每一句話語
  面談時或僱用中,不慎之言,常常使一位突破心理障礙的人,重回家庭,繼續過著等待黎明的日子。由於過去封閉的社會觀念,長期蝸居家中、缺乏人際關係訓練的肢體障礙者是常有的,在家庭生活中,對於別人的期待或合宜的應對,往往缺乏別人提醒,在僱用過程中,適時通地的提醒,免不了成為主管多勞的地方。

每一項行動
  僱用肢體障礙者最特別的地方,就是每一次工作行動時,要注意他們是否可以全程參與,搬重物、走動的工作、上下樓梯的行動,往往使肢體障礙者產生困惑:這是工作的行動,但他們如何能夠在不負職務委託的情形下,去完成那些「不可能的任務」呢?所以我們雇主在職務設計上,在工作的行動時,往往要花多一點時間,推演一下肢障員工獨立完成的可行性。

每一樣態度
  前文有提到,人際關係需要訓練,肢體障礙者有時候因別人太多美意的幫忙,而忽略了有些事情自己可以勝任的,養成呼喚別人協助的態度。雇主可以再評估工作約合適性,鼓勵肢障員工用行動來表示自己對工作的責任認知。當然我們也應有一貫性的態度與他們相處,使彼此在合作上,產生更好的默契,業績節節上昇。

每一種動機
  每一個工作的環境都有其工作的目標,雇主僱用員工最期待的就是達成目標,所以當與肢體障礙者成為工作伙伴時,如何加強工作動機就是一項重要的工程,雇主除了可以改善無障礙環境,適當教導其他員工認識肢體障礙者外,更重要的是,不要將焦點放在肢體障礙者的障礙上,不斷以成本、產能來分析,宜應放在公司的目標,將他們置於合適的職位,且因著他們的參與工作。使公司中其餘伙伴了解社會上有很多人只要有合適的機會,他們的成就絕不會比我們差,甚至遠比我們優秀,所以將動機的原動力重塑,會產生不同的效果。

  肢體障礙者只要他們能力不受其障礙肢體所影響,其實在工作上,不能稱為失能者,畢竟,僱用員工最重要的是達成工作職務上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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