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的困難

文/蕭上晏

 

1.錯誤的同理,就是情緒勒索、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

用一個比較不同的角度來討論同理心的實行:我想談談霸凌。

很長的一段時間,霸凌是我生命中的重要旋律。其頻繁與嚴重的程度,甚至讓我一度以為,一個學期腦震盪一次,是每個小學生都會遇到的事情。小學時因霸凌受過的最嚴重的傷,是曾經在學校的平衡木上,被人從背後推了一把,摔斷了自己的左手。

母親曾嘗試向我解釋,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會有霸凌與欺負的行為產生。她告訴我,許多時候,他人之所以用言語逗弄人,是因為期待看到被逗弄的人反應過度的樣子。「你不要中了他們的計,越是難過,越是要表現出不受影響的樣子。」有些時候,她還會告訴我:「原諒他們,因為他們還不成熟。」

我還記得,在某些被同學用言語欺辱,感到難過與受傷的時候,母親總會告訴我:「把這些人當成瘋狗亂吠就好。」我試著照做,有時有用,但大部分的時候沒有。我曾試著去思考,為什麼我的同學要欺負我,卻始終找不到答案。

後來意外的發現,某些時刻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才是立即且有效的方法。當別人用言語欺辱我時,用同樣的方式反擊,當別人採取攻擊的行動時,以暴力回應,比起忍讓、無視,更能夠避免自己受傷。因此有一段時間,我刻意選擇讓自己成為一個尖銳的人。小學畢業了,升上國中以後,更是變本加厲。

體諒他人是沒有用的,只會讓自己受傷而已。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是這樣告訴自己的。連帶的,對每個告訴我要學會同理,學會原諒的人,我都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即使他們總在我受傷時安慰我,也想盡辦法治癒我身體上的傷痛,但當我無法從他們的行動中感覺到自己的委屈被理解與支持時,每一個要我同理他人、為了他人改變的要求,都使我痛苦與煎熬。

我的母親,也被包含在這些人之中。

 

2.在承認彼此的想法「沒有高低、只是不同」以前,溝通難以進行

如今我已經明白,阻擋在我與母親之間的溝通難題,就是同理心難以展現的經典示範。

那個時候,儘管我們時常交流意見,交換想法,但卻鮮少達成有效的溝通。於是談話演變成爭執,爭執演變成衝突,許多時候,這些衝突都像是一場壓力山大的賭注,我們將對對方的重視與關懷搬上擂台,賭誰先認輸,承認自己願意為了對方的感受而妥協。

大部分的時候,妥協的人是我。畢竟當我們互不理睬時,我將失去的,會是佔據我人際關係最大比例的存在,對一個十三、四歲,罕有朋友又有社交障礙的青少年來說,那是不亞於天崩地裂的災難。

我總在每次冷戰開啟的下一秒,就開始害怕從今往後失去與她對話的可能。

但因為害怕而選擇妥協,其實只是加深了不被理解的委屈感。母親或許能在冷戰裡取得局部性的勝利,然而當壓力累積到了極限,我再也壓抑不住情緒的時候,衝突就會演變成威力驚人的核子武器。在連我自己也無法控制的暴怒與自我傷害面前,情況會完全顛倒過來。

從步入青春期開始,即便我們竭力自制,努力溝通,衝突仍然周而復始的循環。使事情雪上加霜的是,我心裡理性的那一部分相當明白,我的母親已經是相當樂意傾聽且積極溝通的家長類型。因此只要衝突無可避免的升級到前述兩種發展中的任何一種,不論最後結果如何,對我來說那都是雙倍的挫折。

多年以後去回顧那些情境,我發現問題與衝突的立場無關,我們只是難以理解,橫亙在亞斯與非亞斯之間的溝通狀況,並非出在是否同理,而是來自於兩套截然不同的思考模式。

許多時候,家長會因為聽不懂孩子的表達,而認為孩子沒有完善的思考。而孩子會因為以為自己已經做出了完整的表達,而忽略了家長可能自始至終都沒有聽懂自己的意思。這樣的狀況當然並不只發生亞斯患者的親子之間。因溝通誤會而產生的障礙無處不在。我們可能因對他人的誤解或者刻板的標籤,而優先做出了不適當的行動;或者因錯誤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而在某些時刻無視他人的感受,過度自信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或者在團體中做出自以為合宜的行動。無論是不是患者,在這些情況下,衝突與因衝突所造成的情緒勞動、創傷都會在不經意間發生。

同理心的培養曾被視作一種解法。但有些痛苦、是深藏在日常生活之中,唯有擁有的人才能體會。

當我們要求其他人「同理自己」時,我們往往不是要求他人的理解,而是要求他人「表現」出理解。要憂鬱症患者快樂起來,要亞斯伯格症患者不要那麼固執、就像要一個先天的視障者透過課本的描述「欣賞」一幅畫作的藝術價值,要求一位聽障者參與交響樂團的演出,「看著」舞台上的樂團欣賞快樂頌的歡欣鼓舞一般。

缺乏「感同身受」的必要功能時,我們頂多只能模擬。

人是會成長的,隨著年紀與歷練的增加,我與母親逐漸培養出了一套溝通的方式,算是初步的完滿了我們兩人之間的人生課題。但並不是所有患者都如我一樣幸運。

(作者為台灣第一批被診斷為亞斯伯格症的患者,也是台灣第一位具名患者身份的亞症倡議者。本文摘錄自《我與我的隱形魔物:成人亞斯伯格症者的深剖告白》 一書第75~77頁,感謝「註異文庫」 慨允轉載。)

 

延伸閱讀:

 

 

 

Tags: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