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陳昭如
外界一直很難理解, 學校發生那麼嚴重的案件,涉案學生又那麼多,為何老師卻不為所動,放任不管?
我問過D老師這個問題,他說:「大部分老師只負責教書,生活上的事,或宿舍發生什麼,生輔員不說的話,我們不會知道。」他想了一下,再度肯定答道:「 對,真的是這個樣子。」他相信多數老師是被矇在鼓裡。
要說所有教職員都放任不管,也不盡公允。就我所知,曾有生輔員發現正祥與曉光發生關係,隔天便向老師報告了,校方在確認是性平案後也按照規定通報,但卻對調查過程中意外發現的案外案僅以口頭訓誡了事。為什麼發生同樣的事,學校卻有不同做法?難道沒被當場逮到,就不算數?
「小孩偶而會打打鬧鬧,不必太認真。」這是許多老師的說法。
「我覺得他們住宿是在玩鬧,那些孩子可能對我們認為嚴重的事情覺得是好玩,就算很嚴重也不會說出來。」(某老師)
「上學期○○和◎◎曾經跟我說過,晚上睡覺時床會搖,我就去問◇◇◇生輔員,◇老師說有時候學生上下床鋪或翻身都會造成床的搖動……那時候也沒想太多,只以為是翻身或上下床。」(某老師)
對於這樣的說法,張萍(「人本基金會」http://hef.yam.org.tw/ 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非常不以為然:「就是老師的警覺性不夠,小孩才會一直搞不清楚。案子查出來以後,小孩經常問我,為什麼不可以對人家『那樣』?以前別人對我『那樣』,老師也沒有怎麼樣啊,就算跟老師說了,也沒有人被處罰啊。為什麼現在我卻要被罰?」
無論是出於無知或好玩,被騷擾或性侵,受到的傷害同樣巨大。專門研究受虐及被性侵兒童心理的專家指出,被侵犯的孩子經常不了解自己擁有隱私,也不知尊重他人隱私,因此很多時候會轉成「反應性」加害人。如果成人忽略了這點,總抱持著「沒什麼大不了」的態度,往往會錯過介入及治療的黃金時機。
張萍苦勸學校留意, 某主管冷冷回她:「 孩子長大了就會有需求,我們能怎麼辦? 只要是人,都會發生這種事!」她去參加性平研討會,某教授公開指出:「這些小孩感覺跟我們不一樣,你們以為他們很痛苦,其實未必,因為他們跟一般小孩不同,需求也不一樣,不一定很痛苦。」甚至有老師當面告訴她:「這些小孩本來就有病!」
這樣的說詞實在是太簡單、又太堅決了,常讓張萍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聽障生的(性)需求,果真與一般學生不同嗎?難道除了聽障,他們還有其他障礙?
陳金燕教授提出截然不同的見解:
「每當在『特殊教育學校』之內或『特教生』之間發生性平事件時,總難免聽到類似以下的說法:『特教生和別人(一般人)的感知不大一樣 』、『他們(不懂那些或沒有那樣的意圖)只是在玩而已,沒有那麼嚴重』……等。乍聽之下,似有道理,但是細究之後,可輕易地發現這些說法背後明顯的迷思與偏頗。因為,前述說法,隱含著一個錯誤的前提:所有的特教生都有智能方面的障礙,所以無法正確地感知、理解、判斷……特教生雖有特定的感官障礙,但並非所有感官都有障礙……因此,視所有特教生均為智能障礙者,甚而看輕、歧視他們的潛能與表現,實乃彰顯著迷思者本身的寡聞與無知。」
嘉義大學特教系林玉霞教授、新竹教育大學薛明理教授也都曾指出,聽障生因接收訊息不易,造成與外界溝通及學習的障礙,常被誤認為是「認知缺陷」;也就是說,他們不是「認知」有問題,而是「學習語文」與一般生有差異而導致的結果。
如果聽障生沒有認知問題,為何老師仍認為他們「異於常人」?有兩種可能:一、學校沒有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導致他們產生錯誤行為;二、學校已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仍無法導正他們的錯誤。按照該校說法,他們已努力宣導反性騷擾╱性侵觀念,也盡量將性別平等相關知識融入課程,孩子依然故我,他們也無可奈何。
如果學校已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卻無法遏止事件發生,會不會是教學方法出了問題?
據我了解,該校老師精通手語者不多,在教學或溝通上狀況頻傳,早已不是新聞,過去婉柔的不幸就是最好例證。何況,不諳(自然)手語要如何傳授性知識?聽障生又能了解課程內容多少?這裡頭有太多、太多的問號了。高師大楊佳羚教授說:
「只有當老師檢視自己原先對特教生的成見,反省既有性別教育的不足,才能設計出符合特教生需求、讓特教生賦權增能的性╱別教育;也只有當學生發現自己表達的話被大人認真看待時,她╱他們才能長出自尊自信,也能在重要時刻清楚表達自己意願。這樣的性教育也回過頭來,讓原本的性騷擾防治教育更加有力與有效……因為,當學生有能力說『要』,可以為自己決定時,她╱他們才有能力拒絕被侵犯或受壓迫的情境。如果大人們很少傾聽她╱他們的聲音,不把她╱他們視為可以表情達意、自我決策的主體,又如何讓特教生們相信當她╱他們拒絕性騷擾或性侵犯時,對方會把她╱他們的話當作一回事而停止侵犯的行為?」
或許老師的心態才是問題癥結吧,他們不想、也不願承認自己的怠惰,便把一切歸咎於學生的缺陷。如果學生表示痛苦,則先否定他們的感受,然後再說服自己:「他們的認知系統跟我們不一樣。」當老師以為聽障生與一般生擁有不同的感覺、思想及價值,就等於是將他們「去人化」,同時也貶低消除了「他們」與「我們」共有的特質,而這個「去人化」的過程,又會助長他們對聽障生的偏見與歧視。
此外,該校老師對相關法令的一知半解,也讓人難以置信。以B校長及C校長為例,他們以為「只要學校有處理,就不見得要通報」「只要家長道歉,就不用調查」,B校長甚至曾說,她在別的學校當校長時,「只要通報,其他都不用管」,許多教職員在接受調查時也異口同聲地表示:「沒有人告訴過我們要通報,現在為什麼要怪我們?」
不論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教師法》都有相關規定,若教職員發現特教生有疑似性侵事件,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身為老師對相關法令毫無所悉,難道不是失職嗎?學校不是有性平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要開一次會嗎?他們開會在做什麼?怎麼一旦出事,就推說什麼都不知道?
不過理念歸理念,現實是什麼?輔大法律系教授吳志光在<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防治之困境與挑戰>一文中務實地指出,欠缺完整培訓以及人力不足,是目前各級學校老師普遍面臨的窘境:
「目前教育部及地方主管機關雖已舉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人才之培訓及各種講習,但對於業務承辦人員、性平會執行祕書等校內相關行政人員的訓練可能仍有待加強。且依據筆者的經驗,縱使是受過專業培訓者,亦不代表在實務上即能順利處理,上述現象均可能導致根本未依法處理,或縱依法但程序上亦出現重大瑕疵……」
「目前多數學校,甚或是縣市政府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行政業務承辦人員均僅有一人,且身兼多項業務。因此當學校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案件時,該名行政人員在學校階層中的層級不高,且還必須要負擔申訴案件所帶來的繁瑣業務和龐大壓力,而其身兼的其他職務也不會因為調查案件的進行而減輕或停止……對於擔任性平會委員或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小組委員,相較於校內其他委員會或會議,是較為辛苦、吃力不討好的職務,調查時間長,且往往付出與所得不成正比,也無法以金錢來衡量,甚至有可能還要承擔被告的風險,多少也影響參與之意願。」
吳志光從結構面點出老師的難處,家長則是從現實面為老師抱屈:
「南部特教學校家長會長林柏宏認為,學校交由教育部接管後,雖然教室和校舍空間的確有實體改革;但他發現,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每週到校一次,多是與學校行政人員開會,請校方簡報,很少實際走訪校園,無法了解教學現況,提出協助。他認為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應明確告訴老師如何改善,而非讓老師摸索,效率太差。」
「林柏宏身為學校性平委員會中的唯一家長,從沒受邀參與專業輔導諮詢小組到校所召開的會議,即便家長會想介入關心,卻無從做起。從南部特教學校性平事件爆發後,林柏宏發現,教育部人員每每到校訪視,多為督導性質而非協助,反而造成老師壓力,他提議,若教育部有心了解學生實際狀況,『歡迎教育部半夜來突擊訪視』。」
處理性侵及性騷擾案,既吃力不討好,又會惹上麻煩,難怪絕大多數老師都視之如畏途。在某場校園性侵問題研討會現場,有老師忍不住大吐苦水:
「今天本來覺得安安靜靜聽演講就好, 可是我越聽越覺得滿腹委屈!不可否認的是, 有些不太好的老師,可是真的不要否定全部的老師,好像一、兩個個案出來後,大家就罵老師不對!當校園發生性侵案件時,為什麼其他老師不敢通報,因為老師面對的壓力是很大的,我們都知道,孩子可以在很安全的環境之下,去治療他的心理,可是一旦曝光時,後面的資源沒有進來,只把瘡疤揭開,怎麼辦?社工沒有進來啊!專業人員沒有進來啊!我們通報了,社會給我們什麼樣的資源呢?我們是師資培訓法出來的,專業是教書。可是現在社會給我們老師太多壓力……當我們通報時,生命遭到危險,請問我們怎麼辦?」
我完全可以理解老師的焦慮。人力不足、訓練不夠、資源不夠,導致面對性侵事件手足無措,這些都是制度性、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別老師的責任。但,究竟老師的職責是什麼?難道只限於教書?過去「傳道、授業、解惑」的師生關係,在現代社會已經不適用了嗎?
巴西教育家 Freire曾說:「身為教育者,我們既是藝術家,也是政治家,我們從來就不是技術人員」,也就是說,老師的任務不只在於傳遞知識技術,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基本生存能力及公民素養;正因為老師不只是「職業」,更是種「身分」,擁有這個身分的人理應具有更高尚的信念與道德勇氣,然而曾幾何時,有越來越多老師不再作如是想,他們以為自己的職責就是教書,也只有教書,其他一概與他們無關。張萍對此感受尤其深刻,她說每次處理學校性侵案時,很多老師的反應都是:「我只負責教書,為什麼還要通報?」「又不是我性侵學生,關我什麼事?」
「你以為那些老師遲早會良心發現?覺得自己有虧職守?」張萍搖搖頭,露出一副「別傻了」的表情:「他們根本沒想那麼多,他們只是在上班賺錢而已。」
我很難想像, 如果有學生告訴老師自己被侵害, 老師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我只負責教書,不懂法律,也不會調查,而且通報的話我壓力會很大,會有生命危險,所以不關我的事」?
除非是鐵石心腸。
(本文摘錄自《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第102~110頁,感謝「我們出版社」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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