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節如,執/筆陳昭如
長照服務法的無奈
從立法院的客人變主人,從倡議者變立法者,肩上的責任與壓力之大超出我的想像,我不得不把親力親為的家事委由外人打點,讓自己專心問政。反正孩子都大了,不再那麼需要我,而且他們對媽媽的廚藝,好像也越來越不領情了。
初進立法院,我從零開始了解「院會」與「全院委員會」有什麼不同,什麼是「特種委員會」「程序委員會」,院會要如何進行表決,黨團協商要怎麼進行。我像個用功的學生,每天花幾個鐘頭研究議題及法令,與社福團體聯繫討論,了解他們的想法,再與黨團進行溝通。外界經常譏諷立委「只會打架,不會做別的事」,卻不知道要把這份工作做好,必須非常努力才行。
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怕事情做不好。花時間了解預算法案,與各方磋商協調,我一點都不怕,最怕的是每天走進立法院,大門口的警衛總是畢恭畢敬地跟我敬禮。我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要人家這樣跟我敬禮?在立法院待了八年,警衛也跟我敬禮敬了八年,我一直很不習慣。
因為長年在民間推動修法工作以及與政府機構打交道,我很清楚法律與現實的差距,就算法律條文寫得再漂亮,如果沒有考慮執行面,照樣窒礙難行。政策法案必須更加回應社會的需求,如何化理想為現實而不是紙上談兵,成為我最大的挑戰。
那時民進黨剛歷經大選挫敗、陳總統弊案纏身的傳言,士氣十分低落,而且在野黨席次那麼少,面對整屋子都是國民黨的委員,可以發揮的空間十分有限。不論是審預算或是審法案,如果我們不採取激烈的抗爭手段,外界就質疑說我們在放水,如果我們拉布條抗議,外界卻又說我們是「少數暴力」,真的很難做。
一個人再有能力也不可能樣樣通,尤其是攸關國家政策的大事,必須要重視專業、廣納雅言、善於協調,才有可能成功。幸好過去累積的人脈讓我的新工作還算順利,提案或建議多半能得到支持,例如在修《特教法》時,國民黨的洪秀柱委員就很支持我的版本,並沒有因為黨派不同而蓄意杯葛。
不過碰到較具爭議性或有政治意涵的法案,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我花了許多心思溝通協調的《長照服務法》一波三折的立法過程,就是如此。
2007年,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其中「長照十年計畫」規畫了各種照顧模式、建立醫療網及社區照護體系,只可惜這樣的規畫與願景隨著國會與總統大選失利,並沒有大功告成。
馬英九總統上台以後,承諾延續「十年長照計畫」,並加碼提出「四年之內完成《長照保險法》」,行政院「長照保險推動小組」開了十幾次會,卻一直拿不出具體成果。直到2011年,行政院突然丟出《長照服務法草案》,表示他們打算把長照服務網建置完全了,再來推《長照保險法》。
我興沖沖地拿起行政院版的《長照服務法草案》一看,卻發現問題一大堆。
首先,草案中明列相關機構管理方法就讓我百思不解。既然現行法令已有管理服務的條文,為什麼還要另外弄《長照服務法》?這不是疊床架屋嗎?其次,長照經費是來自保險或稅收?為何不在《長照服務法草案》裡頭說清楚,要等以後的《長照保險法》再來討論?
行政院倉促推出草案,就像一顆石頭投入湖心,在政黨間激盪起波波漣漪,十幾位立委紛紛提出不同版本,基本上大同小異(而且很多版本根本就是互相抄來抄去),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國民黨最終想推保險制,打算先透過政府預算來支撐《長照服務法》,之後再銜接《長照保險法》;民進黨與社福團體則主張採稅收制,並對保險制持保留態度,因為若是政府提供的服務不足,民眾會擔心自己繳了錢卻得不到照顧,很可能會拒繳保費,屆時長照的錢要從哪裡來?
漫長的討論過程中,朝野對長照基金的財源看法迥異,在委員會數度引發激辯。民進黨團認為在兩黨未達成共識之前,要我不必參加協商,這讓負責召集協商的國民黨立委氣得跳腳,拚命罵我是「刻意缺席,意圖拖延立法時程」。一個月以後,法案按院會規定送出委員會,讓王金平院長在院會處理。
過去我跟許多人一樣,以為政黨協商就是「黑箱作業」,後來才慢慢了解,如果沒有協商制度,什麼都得靠投票多數決的話,少數黨永遠沒有發揮的可能;反之,若是有政黨協商機制,反而讓少數黨有機會表達意見,未嘗不是件好事。
以《長照服務法》來說,若要算人頭表決,國民黨肯定占上風,我們一點機會也沒有,這也是我願意參與協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的原因。不過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部分小黨為了交換條件或搏取版面,經常要求逐條表決,進行議事杯葛,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例子也不在少數。
《長照服務法》從第七屆院會吵到第八屆院會,我一路居中協調,只是兩方立場不同又缺乏互信基礎,一直得不到具體結果。最後國民黨挾多數優勢在立法院贏了,想起這場打了六、七年的仗,以及這令人失望的結果,我心中仍然覺得惋惜。
沒有財源的長照有如空殼長照,服務等於是擺在那裡好看而已。如今許多服務機構因為核銷程序複雜,經費得在一年以後才領得到,不得不四處借貸支付員工薪資,再再證實了當初我們對長照財源的憂慮。
這就是民主政治的無奈吧。
捍衛弱勢者的居住權
我到立法院不到一個星期便發現立法院的無障礙設備做得很差,行動不便的老人或輪椅族無法暢行無阻。作為全國最重要的民意殿堂卻連這點小事都沒注意,我立刻在質詢時要求改善,才讓遷移至現址已超過半世紀的立法院,完成了無障礙設施的建置。
這就是弱勢者普遍的處境。他們既不會吵,聲音又小,不管在哪裡,他們的需要永遠被擺在最末位。我很想在職務所及範圍內盡可能幫他們解決問題。
弱勢者的居住權,也一直是個乏人問津的議題。
這幾十年來,台灣民眾所得沒有增加,房價卻不斷狂飆,台北市漲幅更高達百分之一百五十,不只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不婚、不生,低收入老人與身障者連租屋都很困難,日子簡直快過不下去了。以前政府推動國宅政策想照顧他們,但因為兩年就可以轉賣,反讓房產業者有機會炒作房價,失去了原本政策的美意。
不論老弱殘疾,每個人都有機會住在負擔得起、品質適宜的住宅,這是我的夢想。如果政府願意主動為弱勢者蓋房子,提供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不就解決了嗎?為什麼到現在我們還沒有一部相關法案出現?
我一面催促行政院把延宕多時的《住宅法》草案盡速送進立法院審查,一面打算提出我們研究多時的版本,包括政府應提供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倡議制定《實價登錄三法》,健全不動產交易資訊,不讓一塊土地出現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申報地價、市價等一地四價的亂象。
立法院政黨比例的現實環境讓政治角力的氛圍瀰漫著國會殿堂,有時除了政治的對決,還有金權的對抗。《住宅法》草案在千呼萬喚之下終於進了立法院,兩黨黨團也宣示會把它列為優先法案,但審查過程卻相當緩慢。至於《實價登錄三法》也因少數立委強力反對,導致保留政黨協商:
「……侯彩鳳與劉盛良則有意見,擔心未來演變成實價課稅(《經濟日報》,2011年11月15日)。 」「劉盛良指出,目前稅制健全,地價機制完善,且《實價登錄三法》茲事體大,牽涉到790多萬戶住宅未來發展,要求相關稅制配套完成修正後,實價登錄再行實施,且登錄資訊不得作課稅用途(《經濟日報》,2011年11月16日)。 」
只是在討論「實價登錄」「房地產資訊透明化」的階段,就有人急著跳出來反對,實在很不尋常。更奇怪的是,國民黨放任自家立委出來阻擋優先法案,究竟是故意縱容,還是顢頇無能?想到法案在立法院裡原地空轉,幾個版本原地塞車,順利通過法案有如遙遙無期,總讓我感到無奈。
為了擴大戰線、爭取盟友,我們決定與推動《住宅法》立法、督促「社會住宅」政策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攜手合作,並與民間業界及專家學者密集開會、商討策略。我負責在立法院推動審查法案,他們在外面進行倡議,增加輿論壓力,對抗利益團體的反對。
2011年12月是個關鍵時刻,當時居住正義、土地正義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共鳴。加上時值總統大選,馬英九總統與蔡英文主席都在政見中回應了居住正義的具體主張。在這種社會氛圍下,《住宅法》在蝸行了12年以後,終於在立法院第七屆第八會期即將休會前與《實價登錄三法》一同完成立法—雖然在政黨協商的過程中,部分條文早已被削得坑坑疤疤。
2015年4月,內政委員會再次審查《住宅法》的修正案(提高弱勢比例)。那天國民黨的張姓委員一進來就怒氣沖沖地戴上口罩,說他前一天在審查《公投法》時,旁聽的太陽花學運領袖黃國昌罵他是「國會之恥」,讓他害怕到「收驚一個晚上」「這個夢魘一輩子都沒辦法忘記」。他說,這件事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他一定會抗爭到底。
站在照顧弱勢者的角度,我當然希望盡快讓《住宅法》立法,落實居住正義,讓弱勢者確實受益。張委員把前一天被嗆聲的事拿到今天來抱怨,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我忍不住批評說:「我希望今天優先處理《住宅法》,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裡。請求主席快點審《住宅法》,國家要進步往前走,不能在這裡墮落,如果委員自己不檢討,只會指責別人,這種委員不要也罷!」
可是對方沒理我,繼續在那邊「花」,還說,他懷疑黃國昌是民進黨找來「助拳」的。民進黨的某委員聽了很不高興,質問他:「你這樣懷疑我們,那今天要審《住宅法》,我是不是也可以懷疑你是跟房地產關係密切,所以才來發言杯葛?」
張委員一聽火就來了,不滿拍桌回嗆:「你怎麼可以這樣講?」
朝野立委輪番發言了一個多鐘頭,也吵了一個多鐘頭,法案一點進度都沒有。張委員與幾位國民黨籍立委聯手堅持要提散會動議,最後也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了。事後,抗議高房價的民間團體「巢運」在臉書上說:
建商背景的「半分忠」為立院房產立委首惡,除一年交易近百筆房地產猛撈之外,在之前《奢侈稅》《實價登錄》《住宅法》等居住公義相關法案立法過程中,總是站在「政商金權」這一方杯葛,放水。
這廝被巢運點名後,竟公開講「我沒有炒房,最痛恨炒房、炒地皮!」其臉皮之厚可見一斑,昨日阻擋公投法被黃國昌痛斥,今天就哭夭說因此「要收驚」「有夢魘」,騙誰啊?
對於「半分忠」今日借題發揮,杯葛今日內政委員會《住宅法》修法審議的舉動,巢運公開贊同黃國昌「台灣國會之恥」之評論,我們認為,張慶忠是住宅公義「一輩子的夢魘」!
巢運的冷嘲熱諷,張委員根本不為所動。接下來一週,他把內政委員會排滿考察行程,讓委員會無法再審《住宅法》,至於「考察」的地點則是廬山溫泉、武嶺、石門山步道、日月潭風景管理處等風景勝地。這種荒唐的事,知情的人不說,外界根本無從了解,反正只要媒體不報導的事,就等於不存在。
回顧這段漫長的遊說與立法過程,有點像八點檔連續劇,充斥著荒謬灑狗血的情節,也讓我看盡人性的自私與貪婪。但我沒有因此而灰心喪志,儘管憑我的能力,能做到的事可能很小,但該做的事,我還是一定會做。
這就是我,只要覺得是對的事,就會義無反顧、毫不退縮地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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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兒子在幼年時因意外腦傷,成為智能障礙者。她積極籌組「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並創辦「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曾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八年。本文摘錄自《為愛,竭盡所能》一書第178~184頁,感謝圓神出版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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