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執行長
今年的移工大遊行在4/30而非51勞動節舉行。為什麼?因為為數高達63萬的移工朋友,絕大多數無法在5月1日休假參加勞工大遊行。因此只能在極難得的星期假日為自己的權利站出來。
台灣政府於今年一月接受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二次國際審查。毫無意外,移工,特別是家務移工與漁業勞工的勞動條件與社會保障,再次受到國家審查專家的指摘與要求台灣政府限期改善:
- 在家事勞工部分,要在未來四年內通過家事勞工保護法,而且必須在下次報告中,提出詳盡的進度報告與人權影響評估。
- 在漁業勞工部分,須調查所有臺灣籍漁船的捕撈、招募與就業條件,同時在下次國家人員報告當中,提供監控與打擊非法捕撈措施的詳細資訊,保護這些漁船上的所有漁工(包含外籍漁工),確保這些勞工能得到適當的生活與工作條件。
今天的移工遊行,我與我在身心障礙權利學習道路上的同儕老師與人權捍衛者走在一起,我們組成身心障礙者為了移工站出來的驕傲小聯盟(pride),希望有一天可以進化成驕傲大聯盟(註),有更多雇用移工的家庭,能解消對移工保護的種種疑慮,一起為人權挺身而出。
因為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與家庭與社區支持服務,身心障礙家庭常常必須雇用外籍家庭看護工來滿足照顧需求,以致於在政府怠惰長照義務、放任甚至鼓吹用市場機制解決一切社會問題時,爭取移工權利,似乎就變成對本身也是遭受社會各種歧視壓迫的身障家庭的另一重壓迫:移工如果可以自由轉換雇主,身心障礙朋友擔心重度障礙者會成為被移工率爾“遺棄”的對象。如果移工也要休假、也要喘息,沒有別的幫手來輪替的雇主就會喘不過氣。除了這些實際需求的考量,當然也有一部分身心障礙者認為,外籍勞工政策一開始就不是把外籍勞工當作一般勞工來對待,他們本來就不需要也不應該享有跟本國勞工一樣的待遇。
對於這些困難的問題,限於篇幅,我沒有簡單的答案可以回應。但最有效的行動策略,就是家務勞工的雇主與勞工一起站出來,矛頭指向政府,一起要求勞動權利保護與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的那些原則與堅持也應該平等不歧視地應用在移工權利的領域,例如「沒有我們,不要替我們決定」(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沒有移工參與的移工政策本身就違反人權公約強調的平等與參與原則。例如,在要求所有國內法規都必須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的同時,用同樣的邏輯,不可以放任勞動部不去檢視現有法規不符合兩公約本國人外國人一視同仁的部分。以及,我們一直在說的,只要是身為人,不管國籍、性別、階級、障礙狀態都應享有的人性尊嚴與基本權利。
人權不只應該橫行在我們看得到的地方,也應該進入家庭。我們身為需要移工協助我們分攤照顧身心障礙、重病或年邁家人的雇主或家屬,應該一起站出來要求政府提出不只合乎服務使用者需要,也必須保障所有照顧提供者基本人權的長照服務。不要讓你的城堡成為他的監牢。
今天,台灣漁業稱霸全球,不應該以外籍漁工近乎奴隸般的勞動條件與生命為代價而在長期照護領域,被照顧者的人權保障也不可以奠基在對照顧者人性尊嚴的剝奪與勞動剝削。移工沒有選票,爭取權利特別特別的辛苦。但是過去幾年在一些團體與移工朋友本人的堅持努力之下,仍舊取得一些戰果,例如不需要再強制每三年出國一日,不能輕率以患有傳染病就遣送回國…等等。我相信,只要我們團結在一起,事情就會改變。
Solidarity forever!
註:驕傲大聯盟是2014年上映的一部電影,改編自1984年英國一群同志朋友相挺礦工的真實故事。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