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燈火

文/李秉宏

不知是老天的眷顧,還是媽媽的陳情書奏效了,終於在民國93年1月1日接到勞保局的電話通知:

「您好,我們這裡是勞保局,我們的電話諮詢中心缺一個催費人員,不知道您——」

「願意!願意!我們今天立刻就去!」媽媽不等對方說完,立刻大聲地說。

那天,我正式到勞保局上班去了,雖然薪水不多,但至少生活不再是個負數,我懷著既感激又興奮的心情,接下了這份工作,並且在穩定工作的平穩情緒裡,重拾考律師的信心,我決定再努力一年。

在苦讀的過程中,我依舊受到許多朋友、同學的冷言冷語:

「何必去考律師,正常人都很難考上了,更何況是盲人,到頭來可能一輩子都考不上。」

連從前在「台北市立啟明學校」的同學也不斷有耳語傳到我耳裡:

「他還在準備考律師嗎?他真的很笨,聽說考律師要考很多年,就算考到了,也不見得有工作,要賺錢,當初去學按摩就好了嘛,讀那麼辛苦幹嘛!」

我在質疑的聲浪中,朝律師的目標繼續努力,在備受同儕關切的眼中,第三次進了考場。

民國93年11月4日律師考放榜,我終於在4,979人應考當中,在錄取率不到8%的情況下,以第128名的成績考取了律師,成為台灣第一位的盲人律師,也是亞洲地區除了日本兩位全盲律師外,第三位的盲人律師,並且受到總統的召見。

我的努力,終於換來了上天的眷顧,除了感激,還是感激。

感謝這些日子以來對我伸出援手的每一個人,感謝那些曾經質疑我的同學,也感謝上天讓我出生在波折不斷的家庭,要不是爸媽的挫敗,加速我成長,成為我向上的動力。

考上律師並不代表取得律師執照,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五個月,再到律師訓練所一個月,才能完成律師登記的手續,正式取得律師執照。

經過幾番波折,我終於在萬國法律事務所找到實習的機會,在這本書出版的同時,我已經在萬國法律事務所擔任實習律師了。

感謝萬國法律事務所給我機會,我會用我的努力來證明盲人和正常人一樣,只要給予盲人機會,很多事情同樣可以做得很好。

考上律師後,學校(台北大學法律系)的網站上出現了許多支持與批評的聲浪,有些人認為盲人不適任律師的工作,也有些人認為應該開放更多的工作機會給盲人,讓盲人在社會上闖出一片天。不管是批評還是讚美,我都懷著感恩的心虛心接受,並且將這些視為一種向上的驅策力,對於未來,我會更認真地學習。

二十六年的歲月不算漫長,卻是我生命的全部,我從來沒想過能夠將自己的故事,轉換成文字,讓大家閱讀我青澀的生命。然而如果能藉由出書,幫助社會喚醒對盲人的注意;如果我的故事能夠為那些仍在努力奮鬥,以及那些正準備放棄自己理想的人一些鼓舞的話,那是我所樂見且感到無比榮耀。

我知道,對一個盲生而言,即使考取律師,人生的困難和關卡還是會陸續來臨。但我已經學會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這個世界並不黑暗,如果你看不見光,那是因為你忘了張開眼睛。

對於未來,我只希望凡是交託到我手上的案子,我都能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到最好的程度。對於這個世界,我並不急著去看一看,因為我已經看到了許許多多的風景,爺爺的厚實嗓音,奶奶的殷殷期盼,媽媽的溫柔兒歌,爸爸的反覆受挫——他們用各自的方法帶領我看見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風景。

我並不害怕黑暗,因為我是可以看得見這個世界的光亮,我所看不見的,是隱藏在人們心中,那盞微弱的燈火。

人生漫漫,我的故事還沒有完,我相信光明已經在某個地方等著,它正等著我一步一步朝它走去。

(本文取材自《生命的眼睛》一書第190~193頁,感謝「聯合文學」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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