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的長照系統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日前為患有重度殘障兒子請命,希望立法院修改《就業服務法》規定,以延長外籍看護工作年限,此舉引起勞工服務團體、身障服務團體、家屬及身障者的熱列討論。

然而,台灣有能力聘請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仍屬於少數,大部分的家庭,長者與身障者的照護仍由各家庭獨自承擔,因此,無論是否延長外籍看護工的年限,與台灣全民息息相關的長照系統更是全民所需要關心與了解。

目前政府提供最重度失能者的居家服務是每月90小時,平均一天僅提供3小時的服務,而長照「十年長期照顧計畫」或「失能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計畫」裏,不但對照顧補助的對象有年齡的限制,提供的時數也不能滿足障礙者的需要(每個月最高90-72小時不等),這樣的長照服務系統,最後仍是將家庭中老人、身障者照顧壓力打回去給各家庭獨自承擔,正如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所說的:如果台灣的長期照顧政策不思考貼近人民需求,繼續一國兩制,讓人民擺盪在「每天24小時(外勞),全自費,未必申請得到」與「每天3小時(本勞),有補助,規格單一」這兩極之間,卻兩頭無著落,則被壓垮、斷線墜落的家庭悲劇,還不知道要發生多少!

本期電子報邀請到「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談身障者的個人助理服務,從每一位身障者的實際需求裏,可以看出目前的居家服務政策對身障者提供的協助相當有限,也因此我們更確信,全民需要一個完善的長照系統,來支持身障者回歸社會生活,而不僅只是提供生活照顧的服務政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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