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巫瑩慧
由於疾病,失智症患者會逐漸對金錢、財產或生活上的基本行為失去辨識與處理能力。但困難的是,在失智症發展過程中,患者有時清醒、有時脫序,如果家人或委託照顧者對失智症不夠了解,就很容易錯將失智視為老化,而忽略異常行為,這也導致患者不自覺的揮霍財物,或遭人有計畫設計和欺騙。
曾有失智症患者攜帶大量現金,購買不需要物品、搭車任人收取費用、非理性贈與動產或不動產、錯認人際關係為人作保等。這些事件輕則財物損失,重則造成家庭經濟危機、親屬間猜忌、失和,甚至涉及法律訴訟與賠償。就現實而言,如果財務問題發生在正式診斷為失智症之前,任何損失或所發生的借貸、抵押和贈與,比較難以失去認知或行為能力來宣告無效。但若患者已有診斷證明,相對較有保障。
曾有人假扮失智榮民的義子,企圖侵佔其土地。但因為土地買賣過程記錄交易過戶登記時間,而這位榮民早已被診斷為失智症,公權力得以介入,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制裁被告圖謀不軌的行為。
針對防患或避免失智症造成財務危機,有下列建議:
- 失智症目前大都由神經內科、精神科或記憶門診醫師會同社工、心理等相關人員作一連串的檢測,加上精密儀器檢查,往返醫院幾次後,大約半年左右才能正式開立診斷證明,領取重大傷病卡或殘障手冊。所以一發覺長輩行為持續異常時,不要以「老番顛」來看待,盡量及早就醫診斷。
- 若是在失智症正式診斷後,發生不當財務處理行為,可尋求仲裁或法律途徑,判斷當事人或被告的正當性。
- 可能的話,取得失智者及家屬同意辦理「財產信託」,許多大型銀行都有此類服務,但權利和義務有所不同,親屬可以比較選擇。
- 持可證明失智的文件,由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至其經常往來銀行辦理「註記」,請求協助控管患者大筆金額的領取或匯款。
- 較周延的方式是至法院申請「禁治產」,但須經精神鑑定等程序,約半年時間才能完成宣告。 其實,失智症的行為異常不只是財務問題而已,照顧失智患者最重要的還是及早診斷、及早治療。確定病症後,除了可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財務安全,也可透過醫療體系及社福機構,獲得更多社會資源和更好照護品質。若有任何疑問或想了解失智症的十大警訊,可至台灣失智症協會網站,或撥打關懷專線0800-474-580可以獲得諮詢。(作者為醫師,現任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本文轉載自2008年6月「中華民國失智症照顧者協會」季刊6月號,感謝該會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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