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到這裡為止

文/邱子瑜

 

工作上班雖然讓生活有重心,我心裡依然覺得自己前途迷茫,但仍持續每週兩天去自虐中心報到。漸漸地,F比較少來了,因為他工作忙。我告訴自己為了幾年之後重拾有興趣的工作、遠行和留學計畫,這段療程我務必要撐下去,可是經過秋天、冬天,直到春天都快要來了,我望著窗外仍是一片灰色。這座城市在冬天的時候好冷,路上景色似海市蜃樓,裡頭的人怕都是幽魂。或者我才是幽魂,眼巴巴地看向人間。

這天我走了一些路,前後不超過十五分鐘吧,雖然對你來說可能很少,可是我卻很費力,走完腳又痛起來,然後就不能正常走路了。我好羨慕像你一樣可以運動的人,之前我問過主任,他說我現在連最無害的游泳都還不行。好希望可以一直奔跑、一直奔跑到累倒在地上為止,就像十七歲以前那樣。我今天明明只有走一點點路,真的只有一點點而已,為什麼老天爺要這樣對我呢?

我忍不住遷怒F,胡亂想著為什麼男友不能幫我分擔痛苦,分擔一點點就好。我明知道自己正在遷怒,可是F打來第一通電話的時候,我還是裝作冷冷的,第二通我索性不接,也壞心地不跟他說我已經搭上公車,直到回家把雜事都打理完了我才回電話給他。在電話中,他聽我語無倫次好久,最後他只有說:「知道了。」隔天早上,他傳簡訊跟我說對不起,並且說:「還是很喜歡妳的。」我想他應該好氣又好笑,像包容小女孩一樣容許著我。

整理房間的時候,我在抽屜裡發現一本大學時期的筆記本,裡面有一頁的字跡很用力,我寫著:「我不知道你對我的等待有什麼呼應?你如光一般的回應是否已經上路?在我不斷改變的重重時空中,信步走來?我願用一切交換與你共享的恬靜生活。」我已經忘記這是自己發明的,還是別人說過的話,但這是2008年還在念大學時,有一晚心情很不好時記錄下來的。當時我似乎是向宇宙許了個願;2011年的我回頭看這段話,想著他,覺得這辛苦等待不會徒勞無功的吧。

週末我看劉偉強導演的電影《不再讓你孤單》,它說著人想要不孤單,得付出很多代價,而且一個人的路越難走,另一半付出的代價越高,那不如孤單?如果這麼想,那就不是我所認知的愛。電影不斷重複說明,男主角的「我喜歡她」,女主角的「沒有你,我撐不過去」。說明每個人都有缺陷、都有難走的路,但因為在一起,才相信走得過去。不讓別人孤單聽起來很簡單,只要做到陪伴就好,事實上卻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當女主角擦去了前半段的脂粉、青春和虛華,當男主角不再能如騎士般的付出,不再陽光和自信,兩人在那灰灰冷冷的後半段人生中,還能記得那份感動,還願意陪伴另一半,真的是很難得。

嚮往結婚生子的我也想要一起走,他落魄的時候,我願意永遠撐著;我落魄的時候,他也撐著我。這樣的愛原本是我的理想,愛原本應該是要這樣的吧。你說呢?可是在最近的生活裡,我也漸漸意識到,跟一個人在一起是因為自己夠好,是為了帶快樂給他,而不是為了毀掉他的生活。你說,如果我一直都沒有好起來,我該怎麼做才是最好的?如果腳沒有好,我的幸福會不會就到這裡為止?

(作者於17歲罹患不明原因髖關節炎,經歷了12年不良於行的求醫歲月,直到進行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才終結所有痛苦。本文摘錄自《願受傷後能重新活一遍:記37個醫療代號,我的漫漫青春》一書第95~98頁,感謝「大田出版」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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