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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信託 &#8211;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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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  Disability Information Network</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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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信託 &#8211; 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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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胡媽媽的善款悲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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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Mar 2016 05:53: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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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信託]]></category>
		<category><![CDATA[慢性精神病]]></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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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如果你有一點存款，不管是搭會、買保險、投資股票或基金，甚至買房子，總是希望在保本之餘，能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文／<a href="http://www.papmh.org.tw/" target="_blank">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a></p>
<p>  　　如果你有一點存款，不管是搭會、買保險、投資股票或基金，甚至買房子，總是希望在保本之餘，能夠達到節稅、增加財富的目標。投資方法五花八門，令人眼花撩亂，陷阱也多，若不能理性判斷，可能會血本無歸。對於接受長期醫療、不會管理自己財產的獨居、失智失能老人，以及心智障礙者、嚴重慢性精神病患者，問題當然就更棘手了。我們來看看幾個實際案例。</p>
<ul>
<li>   案例一：</li>
</ul>
<p>  　　胡媽媽是一位年邁的智障者家長，孩子屬於重度智障，為了在自己百年之後，孩子仍能得到良好的照顧品質，家長於是和照顧孩子的機構達成一項不成文的默契，也就是由家長捐贈200萬元給基金會，基金會讓這位家長擔任一席董事，並承諾永遠照顧其孩子。不過一年以後，家長卻認為機構的服務品質不如預期，於是將孩子轉至別家機構。當然，200萬元的捐款就當作是做善事吧！</p>
<ul>
<li>   案例二：</li>
</ul>
<p>  　　弟弟是智障者，很不幸的，俊雄的小孩也是。三兄弟當中，俊雄排行老二，父親已經過世，並留給每位兄弟一人一間房子。父親認為三弟不會管理財產，於是將三弟的房子過戶給大哥保管，並要求大哥負起照顧三弟的重任。三年後，大哥生意失敗，除自己的房子外，連三弟的房子也一併賠了積欠的債務，最後落到三弟還是必須由俊雄來照顧。</p>
<ul>
<li>   案例三：</li>
</ul>
<p>  　　父母已經80歲，唯一的小孩因精神障礙住在療養院內，因重大傷病的關係，雖然住院不用花錢，一個月仍需6千5百元伙食費及零用金。母親現住養老院，每月需3萬2千元的安養費，父親尚有100萬元存款可供生活花用。25坪的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450萬元定存也在孩子名下，父親知道孩子有亂花錢的習慣，在舉目無親的情況下，要怎麼尋求妥適的財務管理工具讓老先生傷透腦筋。</p>
<ul>
<li>   案例四：</li>
</ul>
<p>  　　和輕度精神障礙的妻子相依為命的老張突然變成失智症，社工員緊急將老張及其妻子分別安置在不同的養護機構，老張經過社會局的資源調查，發現他不屬於低收入戶，需要自己繳交機構養護費。經查老張有存款200萬元，股票10張，現值百萬元，房屋一棟出租中，財產權全部在老張名下。社會局正依法要求檢察官協助老張聲請禁治產宣告，並擔任其監護人，不過社工員擔心的是，將來不知如何管理老張的財產。</p>
<p>  　　看了上述案例可知，捐款給機構並不可靠；用親情的約束還是有風險；社工人員並非財務管理專家。類似的案例，發生在我們周圍時，這一群人常因為財產管理能力的缺乏，造成其私有財產的流失，成為無辜犧牲品，並造成社會救助體系的負擔；或者造成其財產無法彈性運用，缺乏使用效率。因此，唯有建立一套可行的信託操作制度，協助身心障礙者進行財產管理，才能確保他們的經濟安全，讓他們在生活、教育、安養、醫療甚或休閒方面，都能享有足夠的品質保障。</p>
<p>  （本文轉載自《身心障礙者信託實務操作手冊》，2001年12月由「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出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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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陳教授的保險金信託契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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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Mar 2016 05:53:3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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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黃蟬 　　陳誠亮教授是台大博士班畢業，目前執教於台大化工系；夫人也是台大畢業。十四年前，在夫妻的歡欣等待中，他們盼到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文／黃蟬</p>
<p>  　　陳誠亮教授是台大博士班畢業，目前執教於台大化工系；夫人也是台大畢業。十四年前，在夫妻的歡欣等待中，他們盼到的長子卻是個唐寶寶。從此，陳教授跨入為心智障礙者爭取權益的社會運動行列。</p>
<p>  　　1992年，「<a href="http://www.papmh.org.tw/" target="_blank">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a>」（下稱「智總」）正式成立，陳教授也在那時加入，如今為該會常務理事，並擔任該會「權益保障委員會經濟安全小組」的召集人，致力於「身心障礙者信託制度」的推廣與研究。</p>
<p>  　　在陳教授看來，台灣的「身心障礙者信託制度」若要開花結果，普遍為家有身心障礙兒的家長接受的話，可能還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他歸結於以下的因素：</p>
<ol>
<li>   國人的理財觀念守舊，比較信賴親人。</li>
<li>   許多父母由於身心障礙兒年紀還小，認為沒有急迫性；或者，父母為了照顧孩子，煩惱已經夠多，沒有餘力思考「信託」的問題。</li>
<li>   沒有人為父母做說明，讓他們了解。</li>
<li>   將大筆現金交付信託業者，不但每年要支付0.5％上下的管理費用，而且不能隨意解約、動用，用途受到很大的限制。</li>
<li>   父母不覺得有必要。</li>
</ol>
<p>  　　然而，隨著智總、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福利團體或相關信託業者的勉力推動，陳教授覺得，這樣的觀念散播得很快，而官方對老人信託比較在意，願意積極推動，連帶的，身心障礙者信託制度也受到重視。</p>
<p>  　　「身心障礙者信託」有現金、保險金、房地產信託等種類。以目前來說，較年輕的父母由於手邊的現款不多，但有持續的經濟累積能力，因此大多先選擇保險金信託，它的成本不高，代價小；而年紀大或退休的父母，則以現金信託為主。受託人可以是信託業者，也可以是個人，通常老年父母會指定由身心障礙兒的成年手足擔任。</p>
<p>  　　譬如，委託人張先生夫妻與女兒簽署現金信託契約，信託金額為200萬元，由27歲的老大小蔓擔任受託人，25歲的老二小蕾擔任監察人，受益人則為19歲的自閉症弟弟小飛。他日小飛身故後，信託金額若有剩餘，則由二姊妹平分。這樣一來，張先生夫妻可以確信他們往生後，小飛的日常生活依然可以得到照料，而且也能顧及姊妹倆的繼承權益。</p>
<p>  　　再以陳教授本身為例，三、四年前，他就簽署了一個300萬元的意外險個人信託，受託人為一名律師。他14歲的長子目前就讀國中特殊班，高中將就讀2002年9月開始招生的台北市文山特教學校。該信託契約中言明，意外險收益將充作長子的教養基金，採按月支付的方式付給孩子往後的就養院所；孩子若有特殊需求，受託人也可支付較大筆的費用。</p>
<p>  　　在推動財產信託的觀念時，陳教授最常舉的例子便是「小熊維尼」的肖像權。小熊維尼的原作者已經過世，但他的家族和迪士尼公司簽約，授權他們使用，因而取得相當龐大的收益金。所以，作者家族便成立一個基金，以信託的方式管理所得及其分配、使用的方式。</p>
<p>  　　陳教授指出，在英美國家，以信託方式處理財產已是全民共識，種類也極為繁多，例如：各種指定用途信託、遺囑信託等等。而財產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它安全、有保障，同時也具有彈性。所謂的彈性，以房地產信託來說，房租收入按月充作心智障礙兒的教養費用，孩子過世後，根據契約，房地產所有權仍會回歸給其他的手足，無損他們原有的權益。</p>
<p>  　　另外，身心障礙的孩子被送到教養機構安養，如果他是財產信託的受益人，則教養機構也會放心的照顧他一輩子，不必為萬一親人故世，費用支付中斷而傷腦筋，甚至必須棄養他。</p>
<p>  　　不管你是否有身心障礙的家人，趕緊將財產信託放入腦海裡，早日規劃，否則你就會落伍，甚至造成不必要的財產紛爭，割裂家人情感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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